支付宝、财付通等一些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日益蓬勃。因为跨境交易业务的逐渐拓展,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跨境互联网支付服务应运而生。为了规范和便利个人和机构进行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帮助培育我国外贸新增长点,2013年2月,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综发[2013]5号,以下简称“5号文”),决定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和重庆五个城市先行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9月,随着国内17家支付机构获得外汇局核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正式拉开帷幕。47361
邢越、朱本桂和符合在研究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的主要模式之后对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的观点:一是缺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市场准入规定,机构资质良莠不齐;二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职责不明确,缺失跨境业务操作规范;三是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监管手段有限,难以实现真实性审核,四是缺乏对沉淀外汇资金的有效监管,容易产生支付和信用风险;五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难,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和洗钱风险。造成这些问题主要是第三方跨境支付具有较强的私密性和隐蔽性,而且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外汇收支业务论文网,买卖双方达成跨境交易是通过一对一的资信往来,客户的信息均是处在高度保密的状况下,外汇指定的银行基本不参与其中,因此无法掌握准确详细的信息。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有效监管和约束,那么将难以有效的实时外汇的监管。当然,针对以上的存在的问题作者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如严把市场准入的条件,明确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业务的主体资格;出台业务操作细则,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操作行为;加强监测,坚决打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的转移等。
宋连认为,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在较大程度上不仅方便了居民、企业的跨境收支,而且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成本。跨境支付业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由于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起步较晚,关于第三方支付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管理制度并不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执行外汇管理的政策方面定位有待于明确,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极其容易成为异常资金流动的渠道。所以在此时,我们应该制定、完善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创造出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宋连从机构种类和交易流程这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在我国,目前跨境支付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这些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开办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的支付机构,另外一种是以PayPal为代表的提供全球在线收付款的境外支付机构。根据支付规模来看,95%的跨境支付均是由PayPal垄断的。而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的双方的信息真实性无从考量,因此,业务的真实性的审核监管难以实施,交易的真实性难以把握,这样就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容易成为非法资金的流入渠道。
因此,首先要做的是完善第三方支付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额职责,将其纳入外汇管理的主体范畴,并要求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个人结售汇管理等,提降低虚拟交易的成交量,降低风险。其次,完善第三方支付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统计制度。最后,强化第三方支付跨境电子商务的真实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