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所说的三门县方言是以海游镇方言为主要记录对象的,记录方言材料的调查表主要参考张双庆《动词的体》所附调查例句以及游汝杰的《汉语方言学教程》后所附《汉语方言动词“体”的调查表》。[4]256-259
二、完成体
完成体,表示动作的完成或者状态的实现。有人称其为“实现体”,阮咏梅《温岭方言研究》中言其包含“实现体”和“经历体”[5]220。从“实现体”和“经历体”来看,两者确都表乎动作已经完成,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实现体侧重“动作本身”的完成状况;而经验体则侧重动作发生的时间,即是“过去,现在,将来”,在时间轴上进行比较。这里采用阮咏梅的说法,将“实现体”和“经验体”都并入完成体中进行讨论。另外,动词体貌中的“已然体”也表示着动作的完成状态,很难与“完成体”相区分,此处也将“已然体”并入“完成体”中进行讨论。
(一)实现体
1。v+勒
(1) 我打塞勒一只碗(我打破了一只碗)
(2) 渠拿走勒一只苹果(他拿走了一只苹果)
(3) 尔药得喫勒,勿自吃茶(你刚吃了药,不能喝茶)
(4) 渠每天早饭吃勒便出去(他每天吃了早饭就出去)
(5) 渠地扫勒(他扫了地)论文网
三门方言中的“勒”与普通话中表示动作完成的时态助词“了1”效果相当。从上面5个例句中可看出,“勒”是跟在动作之后的,但并不紧密,中间仍可以插入修饰词,如例1中,“我打塞勒一只碗”,在“打”和“勒”中间插入了副词“塞”,意思是碗破碎了的状态。
例1、2和例3、4、5是不同的。例1、2中,宾语在动词后面,和现代汉语的语序相同,形成了“主语+动词+副词+勒+宾语”的形式,如例2,“渠拿走勒一只苹果”。但在例3、4、5中,宾语靠前,动词靠后,形成了“主语+宾语+动词+勒”的形式,如例3 和例4 ,“药”提前到“吃”前,“早饭”提前到“吃”前。比较中可以发现“勒”在接宾语时,当宾语是“量词短语+名词”的结构时,这个宾语是被特指的,如张永奋所说台州方言“量词具有指称作用” [6]78。如例1中的“一只碗”也可以说成“只碗”,是特指被打碎了那个碗。若例1换成“我碗打塞了一只”,就不能成立。当这个宾语不和量词短语同时出现,没有被特指时,往往宾语前移而动词向后,形成了“主语+宾语+动词+勒”的形式,如例3“尔药得喫勒”。
2。实现体标志的消失
(1) 渠拨我三只橘(他给了我三只橘子)
(2) 姆妈送我一本书(妈妈送了我一本书)
(3) 老王叫渠喫饭(老王叫了他吃饭)
(4) 寻渠去开会(找了他去开会)
(5) 渠讲半日都没讲清爽(他说了半天都没有说清楚)
(6) 门一开便有几只苍蝇飞进爻(门一开就有几只苍蝇飞了进来)
(7) 渠饭吃完便走爻(他吃完了饭就走了)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