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纪录片纪实手法的运用赋予了纪录片更深层的含义,即事实所体现的价值而非事实本身。使纪录片脱离了纪实特性的新闻片范畴,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因为纪录片摆脱了时效性。真实效果的获得涉及使用的创作手法是多样的,对于纪录片来说有效提高收视率的创作方法是真实的将生活的情景展现在电视荧屏上,但这只能作为创作者获得真实效果的手法而已,并不是目的,它的前提仍在于内容的真实性。也就是说,真实不是谁可以责判的,也不是谁都可以保证的。“真实”是由人建立起来的,就像生活和世界是由人建立起来的一样。应该把对媒介自身和创作者自身的反省作为考量真实性的重要因素。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才会更真实,才符合纪录片的真正意义。
(二)艺术性
纪录片属于选择艺术的一种。选择体现了编导者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和运用纪实手法的技巧。纪录片原则上是真实再现,记录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情、实景,因而为广大观众所熟知。艺术品位高、思想性强的纪实作品,能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纪录片的主要艺术性在于它的典型性,是用艺术化的手法来处理典型的生活素材。因此从艺术与艺术性的角度,纪录片可以定义为“对典型生活的艺术化处理”。与其它艺术“对生活的典型化”不同,纪录片艺术或艺术性首先不是通过集中虚构而是通过选择来实现的。典型性是纪录片艺术与艺术性对题材内容的核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