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记者采访权,但规定了公民有知情权、监督权以及建议和批评的权利。结合宪法中言论自由和表达权的拓展,在法理上和学理上都可以明确记者采访权的理论渊源,这在学界已经形成共识。目前要做的是强化落实宪法这方面的规定。可喜的是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可见预见宪法的贯彻实施将会有很大进步。“我们要充分借此契机,注重从顶层制度设计来完善和保护公众知情权,这是落实记者采访权的根本措施,也是保护记者的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手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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