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数字音乐产业面对的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长尾市场。用户的消费需求多种多样,小众化的音乐产品也有其自身坚定的支持者,证明了音乐生产者创作者产出了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音乐产品,仍然是有市场可以开拓的。很多高水平的原创音乐产品,也是在C2C的音乐分享过程中火爆起来的,之后才被看中,选入主流唱片市场。音乐产品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存在对保持整个音乐产业的丰富性和创造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线上线下流行音乐所拥有的草根支持和全民参与也正是这些音乐最后能够流传开来、引领话题的主要因素,是音乐作品或产品能够创新所不能缺少的积极能量。但不幸的是,拿C2C类型的独立音乐生产者创作者和B2C类型的音乐公司相比,其更加容易遭受非法盗版音乐传播的影响。大型音乐企业通常会开拓各项业务,被迫补贴给容易受到冲击的音乐生产创造相关业务,也为了在与和非法音乐进行较量时,利用自己业务范围大的优势,让自己不那么被动。非法音乐大量传播且不受控制的国家和地区是很难产生一个具有全球范围影响力的音乐作品、音乐创作者、音乐公司的。
目前为止,国内的在线流媒体音乐,引用了电商支付模式,确实利于数字音乐发展,但仍逃不出正版免费的魔咒。现有商业模式下,数字音乐内容服务提供商无法从直接从听众和用户处得到收益补偿,只能靠广告或得主要收益,广告收益占据利润主体。但是音乐作为音频产品,在广告创意和转化率上都具有天生的劣势。广告收益仍然无法顺利补足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的高额运营和维护(主要是版权购入和带宽使用)成本。移动支付的推广仅仅缓解了数字音乐收费模式的僵局,适合当前中国市场的数字音乐商业盈利模式仍在探索尝试中。
新型的电商营销商业模式,电商服务业,大数据技术都是数字音乐产业正在应用借鉴或者结合发展的。例如阿里音乐凭借阿里巴巴系电商相关技术和服务的优势,在与数字音乐产业结合应用方面走在了行业前列,进行了很多创新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