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关于家园合作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幼儿园家园合作的研究时间比国外学者晚,但在国家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后,出现了大量相关研究。我国的一些学者对家园合作的两种具体形式“家长园地”[6]和“接送幼儿过程中家长与教师的交流”[7]分别做了具体的实证研究。在对“家长园地”的研究中,研究者采用了访谈和观察法分析了“家长园地”在设计和运用上的优点以及存在着家长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研究者对“接送幼儿过程中家长与教师的交流”情况采用访谈法进行了研究分析,指出家长接送孩子时着急心切,没有等待与教师交流的时机意识,即使有了交流,在交流过程中也是教师一直处于主体地位,而家长被动地听从教师的讲述。91029
2、国外关于家园合作的研究
对于家园合作的研究国外的实践探索比我国早,体制也较我国完备,各国重视家园合作对儿童教育的重要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家园合作甚至开始立法。如美国联邦政府继推出“开端教育计划(TheHeadStartProject)”之后,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如《提前开始法》(HeadStartAct1981),《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ChildCareAndDevelopmentBlockGrantAct,1990),《早期学习机会法》(EarlyLearningOpportunityAct,2000)进一步强调了家园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对家长参与幼儿教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提供了帮助以及为家长参与儿童早期学校教育提供了服务。[8]
参考文献
[1]李毅译。全球学前教育大纲[J]。幼儿教育。2001。(4):6-7。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
[3]苏霍姆林斯基著。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37。 [4]转引自汪芳。武都区家园合作合作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D]。西北师范大学,2006:3。
[5]李生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合作共育的研究[M]。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 [6]转引自张韵。幼儿园家园合作现状---以重庆市主城区幼儿园为例[D]。西南大学,2009:9。 [7]转引自朱琳琳。接送幼儿过程中家长与教师的交流现状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6:5。 [8]转引自刘小蕊,庞丽娟尊重家长权利,促进家长参与----来自美国学前教育的启示[J]学前教育研 究,200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