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动支付广义移动支付是指用户使用手机、笔记本或者PDA等可移动的终端对其所消费的服务、产品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狭义移动支付仅仅是指用户通过手机来对所消费的服务或者产品进行账务支付的服务方式。本论文研究的移动支付即上文所述的狭义支付,也可以称为手机支付。现如今,在消费者用户群体中使用最普遍的手机支付有: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Apple Pay等。29151
2.交换理论
交换理论全称霍曼斯交换理论,是霍曼斯在吸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经济思想、帕森斯和吉登斯的理论基础后,并总结斯金纳心理学理论五个命题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命题。交换理论认为“人理性地算计自己在某一市场中行为的长期结果,并试图在交易中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所以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都可被当做是一种交换,而人类是否选择继续此种行为取决于他对该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与风险之间的权衡考虑。因此,给予交换理论下,人们常常会遵循趋利避害的原则,总要花费一些时间去选择从事一些能够获得较高报酬、奖励和价值较低风险损失的社会行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论文网
近年来,对于移动支付影响因素的研究还是相对较多的,使用的模型和研究的角度也比较多样,有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吴先锋(2010)提及的使用行为模型、Schierz(2010)的基于理性行为模型(TRA)、陈华平和唐军(2006)所研究的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与使用模型(UTAUT)以及李凯(2013)所研究的交换理论等。而研究的因素也比较广泛,比如性别、年龄、期望效用、社会地位、感知利益、便利条件、使用经验等等。
1.国外相关研究及评述
国外由于移动支付方式的出现较早,加之文化的差异,国外对于移动支付的研究也较早,文献相较国内也更多,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借鉴意义。
(1)在移动支付研究的理论基础方面
关于移动支付的研究,其使用的理论模型也是比较多样的,大多基于理性行为理论(TRA)或在TRA 基础上发展的技术接受模型(TAM)及其扩展模型来对移动支付的接受和使用意向来进行实证验证,如Kim (2002)等所用的是TAM 模型,Schierz(2010)等所使用的是TRA 理论和TAM 的扩展模型。
(2)在移动支付使用影响因素研究方面
对于影响因素的研究越来越广泛,从最初的人到机,从外在客观因素(如:年龄、职业、收入、性别、区域等)到内在主观因素(个人创新性、知识性水平、期望效用等)。
最早Rcgers (1995)提出“消费者创新性”,并对其做以下解释 “相对于社会系统的其他人来说,个人较早采用一项创新的程度”。而移动支付作为电子商务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创新性高的消费者必然会率先使用。
Bourne (1999)作为比较早研究移动支付使用情况的一位研究者,他认为移动支付是市场上一个新的支付网络。同时他另辟蹊径的提出了“商家决定论”,认为是使用移动支付的商家数量的多少决定消费者是否更愿意去使用移动支付,即一方面,商家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使用的机会与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使用手机支付的消费者越多,必然会形成对移动支付的固有市场需求,有市场需求,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商家去满足。即认为商家对于移动支付的使用情况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Hans ( 2002 )则更多的考虑主观因素,通过对移动支付使用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证明使用意愿的高低主要受用户和商家对移动支付方式接受程度的影响,而这种接受程度又受到成本、方便性、个人主观创新性和风险大小的影响。 移动支付影响因素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4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