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概念界定1 城乡一体化
何谓城乡一体化?目前还没统一的认识,但从近些年来的研究成果来看,以学科为载体来展开定义的趋势是比较明显的。社会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农村之间打破分割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的优化组合,从而形成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协调发展的一种状态,他们的视角集中于城乡关系协调;生态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应体现城乡环境的有机融合;而经济学者从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角度出发,强调统一城乡经济布局,使城乡生产力布局优化,经济发展协调;规划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应该体现城乡建设规划的整体性和空间布局的合理性(李秉文,2010)。33980
本文认为,城乡一体化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空间景观、生态环境、文化生活和社会经济等,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所以,不能仅从哪个学科进行定义,这都是有所欠缺的。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和乡村现代化的融合,同时也是两者之间的交叉,它更应该强调的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制度、体制、权力和机会的公正与协调。因此,本文在上述背景下探索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诉求。
2 农村养老保障
目前,中国农村人口养老形式主要分为社会养老型、自助养老型、家庭养老型和集体供养型(徐小霞,2011)。
社会养老型主要依托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条例开展的一种正式养老支持,但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口长期处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自助养老型主要是实施自我保障型养老,是凭借自我积累获取养老资源,同时也通过自身的劳动能力进行自我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子女年轻时被父母养育照顾,子女成年后赡养父母的养老模式,它是现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主体部分;集体供养型养老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它起源于农村经济体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建立,并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集体养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而逐渐成为一种虚设。论文网
3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经了百年历史。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助人的活动过程,以社会工作价值观为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方法与专业的知识帮助社会大众克服困难,解决并预防问题的发生,以及文护社会稳定的服务活动。
本文旨在探索农村居民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障的诉求,即农村居民真正的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议,进行社会工作介入,做能力范围内的服务。
研究的理论基础
笔者将罗尔斯公平理论作为分析农村居民养老保障诉求的工具,支撑整个文章脉络。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我们不仅要做到城乡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均衡发展,还要关注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障的真正诉求,他们迫切需要的是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公平。笔者通过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诉求调查对政策进行呼吁,并借助社工介入服务为农村居民真正做些实事。
“作为公平的正义”表达了这样一种概念:“正义原则是在种公平的初始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 。在这种意义上,罗尔斯的正义观是契约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不仅带有明显的契约论特征(这种契约论在洛克、卢棱和康德的哲学中是众所用知的),并且“把契约论提升到一种更高的抽象水平” 。这样,作为公平的正义包含了三种构成要素,即参加社会合作的人、社会合作和契约论(姚大志,2011)。公平的正义有两个原则:第一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1988)。罗尔斯提出四种体制,并进行比较:自然的自由体系、自由主义平等、自然的贵族制和民主的平等。 城乡一体化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31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