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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法律教育体制及启示(2)

时间:2023-12-25 23:09来源:毕业论文
因此,学生从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特征入手,对中国古代法律教育进行梳理和探析,欲求抛砖引玉。 二、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发展和主要内容 (一)法律

因此,学生从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特征入手,对中国古代法律教育进行梳理和探析,欲求抛砖引玉。

二、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发展和主要内容

(一)法律教育的萌芽

夏、商、周严格来说是中国法律教育的开创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就从这个时期兴起,但是由于统治者崇尚的原则问题,采取法律不公布的秘密保护措施,统治者拥有法律的制定和解释运用的权力,从而满足他们的统治欲望。从客观社会角度看,由于当时的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立法水平自然得不到提高,法律一直处在不成文的习惯法的尴尬阶段,再加上统治者把教育、学术等权力都握在自己手上,无论是王位的世代相传,官位的世袭官位和俸禄,还是和庶人百姓基本无缘的学术学问,都由统治者一手操纵,更别说是遥不可及的法律教育了。

虽然如此,但并不意味着平民百姓与法律教育毫无联系,这一点从“六艺”教育中就可看出。“六艺”中居首的是“礼教”,这既是权贵子弟的修身之本,也是统治者的治民之要,从平民相处到国家管理各个领域都涉及礼教。统治者高度重视“礼”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礼治调控着当时社会各个领域。“凡民之事,莫不一出于礼”,也有人认为“从法的角度说,礼制在夏商周时期以前就已经具有习惯法的性质”。隶属于“礼教”的法律教育在统治者内部开始萌芽。

(二)法律教育的兴起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奴隶制开始逐步瓦解,新的阶层开始崛起,他们不顾一切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去和奴隶主阶级做斗争,力争改革并建立属于自己的法律和教育制度,这预示着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格局变得动荡。

   “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子产开启我国成为法典公开化的新篇章,战国时代,各种变法活动在各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各种成文法纷至沓来。魏国修订的《法经》内容规整全面,是春秋战国后成文法的经典法,为后世的成文法的拟定奠定了基础。既然需要制定成文法,那么必不可少地需要执法懂法的人才,这样的现象为法律教育的兴起埋下了伏笔。

    社会的动荡招致教育届“乱世学校不修”、“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等现象接踵而出,官学逐渐衰退,藏在官府的秘密书籍也开始流传,统治阶级垄断学术的局面被打破,百姓开始更好地接触学术,使得没落的贵族和官吏开始卖弄知识来维持生计,从而逐渐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士”。

私学的出现一方面打破了官学“政教合一”的教育格局,将政治和教育分开,成为两个独立的事业,教师和官吏分离,成为了专门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独立职业。另一方面,私学开创了历史上著名的“百家争鸣”的文化格局,各学派崛起,聚众授课风靡各国,促进了文化的繁荣。所以说私学是中国教育史上是跨时代的意义。作为当时声名显赫的法律教育者邓析,通过帮助他人参与诉讼来收受利益,黎民百姓发现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利益,纷纷开始学习如何打官司。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当时法律教育的风行。之后,又有子夏和李悝、吴起等人兴办法律教育,发展私学,研究现行的成文法,培养了一大批法学家和法律人才。而这样的私学法律教育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重要教学方式之一,为后世所承袭。

(三)法律教育的成型来自优O尔P论R文T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历经“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德治思想的转变,我国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秦汉初期建立。在嬴政建立的中国史上首个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治体系中,推崇“法治”,不断强化中央集权就是各代皇帝制定治国之策的根本,法家思想恰巧满足统治阶层的愿望,被推崇为历代政治实践的指导思想。因此,秦朝的法律教育富有浓厚的法家气息。 论中国古代法律教育体制及启示(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99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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