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道穿过楼板时,应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空隙填塞密实。
3.4 防火分区的划分
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 5.1.7 条: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耐火等级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一、二级 2500
三级 1200
四级 600
注: 1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由前面设计可知,该三层大酒楼的地下一层面积为749.76m2;地上一层到三层的面积都为811.53 m2,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二级。由表3.1可知,耐火等级为二级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 m2。因为本建筑每一层都不超过规范中要求的防火分区的最小面积,故水平方向每层为一防火分区,设备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单独由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隔墙,1.5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每层由具有耐火等级为一级钢筋混凝土楼板作分隔构件。 三层大酒楼的消防系统设计(8):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9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