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邻避现象的愈发严重,公众开始关注邻避设施,对自身健康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对居住地环境的标准也不断提高,导致对具有负外部性的一类公共项目就尤为反感。与此同时,日益丰富的利益表达渠道和不断强化的公民权利意识,使得公众开始更加主动的运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邻避设施所在地附近居民会强烈抗议与反对邻避设施的建设项目。尽管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邻避设施的建设是必要且不可替代的。但是很多居民仍然认为此类设施具有牺牲少数人利益来换取公众利益的特点,这将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一定的负面性影响。于是产生了很多通过集体性活动,比如聚众抗议、游行示威、甚至暴力违法等方式来抵制邻避设施项目的事件,这就造成了由邻避设施建设所引发的冲突,其被称之为“邻避型群体性事件”,即“邻避效应”。
邻避问题是现实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当前,邻避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纠正建设部门和政府行政方面的决策失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邻避效应的影响越大,造成的后果越严重,居民对经济性补偿的要求也就越高。邻避问题如果处置不当,除了可能使项目延期、增加建设成本,还可能带来其它不稳定因素甚至引发社会政治问题。当前我国,由于邻避设施的建设及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引发社会严重反响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所以正确处理邻避问题刻不容缓。解决好邻避问题的现实意义有: 首先,有利于优化地方管理结构,实现地区良性发展;其次,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与政府或者(邻避设施)发起人的良好沟通,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最后,还有利于深化学术界对邻避问题的探索,丰富其研究成果,并对我国构建社会zhuyi和谐社会以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 邻避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与解析
1。1 邻避现象的概念
“邻避”概念( Not-In-My-Back-Yard)最早由欧海尔(1997)提出,他认为邻避现象是某些设施能将利益带给大部分居民,但却只有设施周遭居民承担环境污染恶果而导致反抗的现象 [1]。国内的陈俊宏 (1999) 从政治民主角度把邻避现象描述为: 承认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但却强烈反对将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2]。大陆学者汤汇浩(2011)通过研究给出了邻避现象的定义,指居民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周围环境和居民资产价值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采取的强烈带有高度情绪化的反对抗争行为的现象[3]。
邻避现象最初是指一些处理有害污染设施的建设虽然能给社会整体带来利益,但是对建设地周围的居民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平衡。工业化社会带动了社会经济及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很多社会基础设施虽然能创造巨大的经济产值,但是其污染程度也是无法想象的;特别是一些公共设施,虽然带来了整体效益,但风险却由少部分人承担。这就是邻避现象,即NIMBY(not in my backyard),是“对地方上建设的工厂、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一种抗拒现象,这些工厂、基础设施和服务有可能是社会必需的,但是也会造成消极的影响[4]”。此类现象十分普遍,小的像居民垃圾处理,大的如国家能源工程,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振兴,却也会对其选址地附近的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破坏,会对居民的身心造成相当大的不利影响,这样会刺激当地民众爆发抗议活动。邻避现象的大量产生会提升民众的忧虑感,增加社会冲突的出现,给政府公共管理带来难题,成为文明社会建设的阻碍,所以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当前我国邻避型群体性事件治理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09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