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提供有益帮助。
1.1.3 研究意义
第一,立足案例研究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很多学者对于县级政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研究都是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针对具体案例开展的研究相对较少。从以往的案例来看,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涉及了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可以说是极其复杂的。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地解决此类事件是亟待探讨且非常重要的,只有使事件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才能够文护社会的稳定、保证社会大众的正常生活。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从实际案例出发深入挖掘、透彻分析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存在的问题,以找出具有针对性与实际操作性的应对之策,并通过整体归类形成规范的治理机制,其实对于创新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是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的。
第二,有利于县级政府完善应对策略。通过结合实际案例,系统地研究群体性突发事件,可以使人们对群体性事件有一个系统的认识,通过进一步挖掘分析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要素,并提出地方政府针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可以从事件发生的数量上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做到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同时,通过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还可以对如何有效合理地处置该类事件提供一定的助力。在如何处置该类事件方面,应该尽量采用疏导缓和而非激化矛盾的方法,前者倾向于民主、法制等,而后者则倾向于过激、专政等,只有把握正确的应对方向,采用准确的、合理的方法,才能对还未真正爆发出来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起到预防的作用,对已经爆发出来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起到抑制其蔓延扩大影响范围的作用。
1.2 研究文献综述
“邻避危机”中的“邻避”指的是“邻避效应”, 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译为“邻避”,意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的中国,“以邻为壑”的典故演绎出另一个版本:由于当地群众不甘承受“以我为壑”的污染成本,衍生出对政府引进项目的集体抵制。政府部门规划经济项目或公共设施,产生效益为全体社会所共享,但负外部效果却由附近居民来承担,于是受到选址周边居民的反对,这种“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在国际社会已是普遍现象;对“邻避效应”的认识和引导,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而本文中的“邻避危机”的意思正是指由“邻避效应”现象所引发的危机。
1.2.1 国外研究综述
第一,群体性事件概念和特征的研究。1968 年,塞缪尔·P·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
在其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由于工业革命的爆发推动西方各国资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使西方国家比我国提前进入到向现代化过度的转型期。在此期间,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的低下与经济高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使得社会冲突和动荡不可避免,因此西方学者对此作了大量研究。群体性事件作为冲突和动荡的一种表现形式,又被国外学者称为“群体事件(mass events)”、“群体骚乱(mass incidents)”或“集合事件(group events)”等。戴文·波普诺(David Popenoe)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 邻避事件引致地方政府公信力危机的成因分析及治理研究(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33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