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政府和第三部门界限不明确,行政关系错位,政社不分..10
3.2.3 第三部门的发展所需资源不足...11
4 加强第三部门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中作用的对策和建议.11
4.1 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11
4.2 整合民间资源,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14
4.3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彰显经济公平和社会正义.14
结 论..16
致 谢..17
参 考 文 献18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逐渐陷入“福利国家”的困境,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引起各国政府重塑运动蓬勃兴起。正如张树义教授所说:“任何一场变革都需要全新的理论加以指导”[1]。在这场政府重塑运动中,出现了一系列行政学说,如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败说”、奎德的政策分析理论、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等。但是这些学说随着全球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些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足与弊端。面对这种情况,美国教授登哈特在对包括企业家政府理论在内的行政学说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以民主公民权理论、小区与公民社会理论、组织人本主义、后现代公共行政为思想来源,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所谓“新公共服务理论”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在新公共理论看来,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是为其‘划桨’,而是应该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响应力的公共机构。”[2]该理论认为政府的职能是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而不是掌舵。它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论的一种扬弃,它更加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是符合现代公民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实践需要的理论。登哈特教授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有指导、促进和完善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出现的负面问题。
服务型政府是指政府要转变其角色,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需要,政府应服从民意,设身处地为公民着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社会公众的满足程度为标准,而不应该过分强调“特殊集团”的意志,不应该以政府自身的规则为导向;从本质上来说服务型政府应以公民为主体,使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公共事务的服务性功能,而不能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和脱离社会的“异己”力量。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性和提供主体的唯一性以及相关约束行政权力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会造成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侵犯公民的权利;同时不计成本的提供公共服务,也会造成政府自身膨胀和效率低下。
1.2 研究意义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践中,始于西方20世纪70年代的公共服务民营化,允许一些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以竞争取代垄断,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这也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社会主体的参与原则。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有些公共领域出现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象,而第三部门以其自身独特的性质和作用能有效的弥补这种双重失灵。从而使政府、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三大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社团革命”的兴起,第三部门在国际、国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得到广泛关注,它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以及扶贫、环境保护、公共政策制订方面,凸显其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部门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点,符合国家公共福利的旨意,可以有效避免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现象,有效的整合民间社会资源,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因此,西方国家越来越多的开始侧重与积极培育和支持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伙伴关系,并给予制度性的鼓励与培植。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逐渐从与国家复合的状态中独立出来,第三部门开始在这种相对宽松的空间中得到发展,并开始在一些公共领域与政府合作或独立地提供公共服务。笔者在本文中,将以登哈特教授的新公共理论为指导,从第三部门与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联系分析入手,提出第三部门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路径,为拓展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第三部门的发展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推动作用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5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