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工作在国内发展的质疑主要基于社会工作价值观。作为起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它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从它的产生、发展和成熟的轨迹来考察,不难看出它具有深深的西方社会文明的烙印。那么,社会工作要在中国社会得以确立和发展,就必须得跨越中西文化及社会制度存在差异的栅栏。譬如我们在实施具体的家庭社会工作中,西方人会把自己在婚姻和家庭中所碰到的困难很自然地寻求社工的帮助,但中国人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他们会选择默默地承受着来自婚姻和家庭中的极大不幸和不公平,直到发生不可挽回的悲剧。因此,如何让这样一个“舶来品”在进人中国后,很快就发挥其作为社会稳定器的原有功效,实现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和专业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进行讨论,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的契合。因为,社会工作与中国社会之间并非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它既然是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正处在现代化建设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的中国社会来说,发展社会工作是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1.2研究意义
社会工作引入我国之后,一般认为, 我国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上的内容, 即社会价值、专业价值、专业伦理和操作守则。本文的论域仅限于前两者, 即更具抽象意义的哲学、伦理学范畴。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问题开始得到关注是在1996年“发展探索本土化———华人社区社会工作教育发展研讨会”上。当时有三种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西方的理论模式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中国的发展趋势也将会与西方接轨, 因而要在中国推进西方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与模式。第二种观点则强调社会工作虽然基于西方的价值观, 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有相融性, 可以结合乃至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开展社会工作。第三种观点即本土化的主张, 认为应注意弘扬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 对西方社会工作理念及其价值观应作调适与改变。这一时期虽然提出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本土化问题, 但其本土化的主张实质上都是基于对西方社会工作理念认同的基础之上的。故在强调要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时, 仍驻足于强调这些优良传统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相融与相通。尤其是内地的学者在对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哲学基础进行解析时, 更倾向于强调其普适性与借鉴意义。[1]
进入新世纪后, 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外学者的关注。在“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国际研讨会”上, 王思斌教授明确提出社会工作“作为本土性特征十分明显的务实性的这一专业来说”, 其本土化“是不可回避的”。会后出版的《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 有近十篇论文涉及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和价值观的反思, 并尝试提出超越西方的中国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模式。其中夏威夷大学的RowenaFong教授在《社会工作原理及中国人价值观与信念的典范变异》一文中指出, 美国社会工作者联会(NASW) 专业守则反映了“美国社会宏观的价值观是重视个人主义, 强调竞争及保障人权”, 而中国社会宏观的价值观“更重视责任分担以及国家主权。……NASW的专业守则有些内容不能在中国应用”。从当时的情况看, 似乎西方学者和香港社工界人士更加坚持中国社会工作要实现本土化任务。[2]
大多研究者提出中国传统文化重集体主义, 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是冲突的。有的研究认为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无论从宗教观念、民主权利、福利思想, 还是人道主义方面都与我国传统以及当下主流文化有着很大的区别, 必须给予充分的认识。有分析对比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不同影响后, 认为要扬弃古代的价值理念及当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价值观念, “最重要一点是加强对人的价值与尊严的尊重”。相反, 有研究者认为儒家人格发展理论可以作为本土的社会工作实践的宝贵资源, 从而与西方价值观并行不悖。有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思想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是相通的, 主张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本土化。因此, 就此意义上来说, 作为晚发的中国社会工作事业, 其本土价值观的建立不应该停留在对个体主义还是整体主义的争论上, 而是要为我所用,从中国本土的思想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去重构我们自己的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 而这种核心价值观也必然以超越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分裂与对立为诉求目标, 并能够在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实务中得到有效的检验”。 传统文化中的“伦理本位”对中国社工工作精神的伦理支撑 (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5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