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基础不仅仅是以上所述的五个方面,但无疑它们是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的源泉和土壤,为社会工作应对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指导方法。社会工作所关注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人和社会。人是核心,是根本出发点,人有与身俱来的价值和尊严,有均等的机会获得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有天赋的权利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社会是人最为依赖的伙伴,它应该创造民主,公平和环境,调动自身资源,给人们提供发挥个人潜能的机会。因此,根植于西方社会文明中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体现出博爱、民主、人文、平等、公正的理念。
2.3 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本位”特点
对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中国社会研究上,主流的学术观点有两个,一为费孝通的先生的差序格局,一为梁漱溟先生的伦理本位。本文更倾向于伦理本位的思想,并着重从此点出发来阐述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及其精神的伦理支撑,为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一点思路。
梁先生认为,伦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师徒,朋友乡邻等种种关系。他说:“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其中,家人父子是最基本的伦理关系,其他各种关系都是以此为基础而产生的。
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先生提出了中国是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观点,并认为这是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的基本特征。他认为,中国社会以伦理为本位集中体现在中国以伦理组织社会上。他引用张东荪先生在其所著《理性与民主》中的观点论证说:“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彼邦组织与秩序即著见于法律。唯中国不然。中国自古所谓法律,不过是刑律,凡所规定都必与刑罚有关。它都没有规定社会组织之功用,而只有防止人破坏已成秩序之功用。社会组织与秩序大部分存在于礼中,以习惯法行之,而不见于成文法。”
梁漱溟认为,中国以伦理组织社会,重点表现在三方面:
2.3.1 伦理的经济
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共财之义与通财之义。共财之义是指,“夫妇、父子情如一体,财产是不分割的。而且父母在堂,兄弟等亦不分;祖父在堂,祖宗三代都不分的,分则视为背理。”通财之义是指,兄弟之间或近支亲族之间分居后,富者分财于贫者。其次,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财物斯轻,物权债权问题从未被重视。个人经济遇到困难时,各通过自己的伦理关系来解决。“而由于其伦理组织,亦自有为之负责者。”
2.3.2 伦理的政治
亦表现在两方面:首先,“中国之政治构造,比国君为大宗子,称地方官为父母,视一国如一大家庭。这样,就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的伦理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因而在中国,就没有公法私法的分别,刑法民法亦不分了”。其次,“不但整个政治构造,纳于伦理关系之中;亦且其政治上之理想途术,亦出于伦理”。中国的理想是天下太平,天下太平的内容就是人人都按照在伦理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做好应做的事。途术则是以孝治天下。
2.3.3 伦理的宗教
梁先生认为,“宗教以人生之勖勉为事,能够超出躯壳,使人从较深较大处寻取人生意义”。而中国伦理就有这种作用。他从三方面说明伦理的这种作用:首先,在古代中国,每个家庭全家人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在共同的努力中,体验到人生的快乐和意义。其次,“所努力者,不是一己之事,而是为了老少全家,乃至为了先人后代。”再次,“在他们面前都有一远景,常常在鼓励他们工作。”特别是处于困境时,复兴家业就像宗教中的天堂一样,对于家庭的每个成员充满着无穷的魅力,鼓舞着他们奋勇向前。“中国人生,便由此得了努力的目标,以送其终生精力,而精神上若有所寄托。”伦理便起了了宗教替代品的作用,解决了中国人的精神信仰问题。 传统文化中的“伦理本位”对中国社工工作精神的伦理支撑 (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5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