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圣人看到“人类真切美善的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便把家庭的感情大力提倡,“把社会中的人各就其关系,排定其彼此之名分地位,而指明相互间应有之情与义,要他们时时顾名思义。”经过历代圣人的安排提倡,中国便走上了以家庭结构来制作社会结构之路 ,即走上了伦理本位的社会之路。
梁漱溟先生的伦理本位观,为人们认清伦理在传统中国中的所居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认清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他自己也成为现代新儒家的创始人之一。特别是他提出的“个人失没于伦理中,殆将永不被发现”的观点是非常中肯的。他说:“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上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5]
2.4 以“伦理本位”出发的中国社会工作价值观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异质性
社会工作及其基本价值观发源于西方,传入中国后,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基本理念发生了冲突。探求这些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并适当消解这种冲突是实现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2.4.1 中西方在社会福利观念、宗教慈善思想和人道主义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
社会福利观念、宗教慈善思想和人道主义价值观是西方社会工作价值渊源的三个重要方面,每一方面与中国社会的情况都有着很大的差别。
从社会福利观念来看,产生于宗教、社会改革和福利运动的社会福利观念反映了对人的关怀。“从广义而言,福利国家是人道主义精神与资本主义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对抗的产物。从狭义而言,它主要是一种社会政策,即政府直接和间接的给社会和其中的某类人提供福利的国家立法。”虽然西方现代福利思想是随着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建立而产生的,但是早在1601年,英国便有了举世闻名的,且在当时被称为最完善的济贫法案———“伊丽莎白济贫法”。尽管该法案在救济穷人的同时,也是为了加强社会控制,但是社会福利国家的核心在于其福利的社会性,不是少数特权者享有福利,而是多数成员享有平等的福利。
而我国的福利思想虽也源远流长,如儒家的“民本”、“仁政”和“大同”思想;墨家的“兼爱”思想;道家的“无为”思想等,但这些思想不管其追求的方式如何不同,实际上都是在为统治阶级寻找理想的统治方式,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墨家和道家的思想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而已。
从宗教慈善思想来看,“博爱”是基督教哲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爱”是助人的基础,“博爱”则是助一切人的基础。因此,在西方文化中,这种宗教慈善思想转化成广泛的助人活动就是一件自然的事情。虽然在中国人中也不乏博爱之举,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博爱却不像基督教在西方那样广泛深入人心,中国深受孔子思想的影响,孔子主张仁,但“孔子的仁还不是,也不可能是普遍的人类之爱。他主张亲亲,所有仁爱必定是有差别的,最爱的是直系亲属,然后是旁系亲属, 然后才是救助以外的其他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的这种爱便表现为一个个“圈子”之爱,有亲属圈、朋友圈、宗族圈、同学圈、战友圈,等等,而对圈外的便懒得施爱了。
从人道主义来看,人道主义是社会工作价值基础的核心部分。人道主义的最初发展阶段即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潮,它是人类追求真、善、美,发扬人性,把人的价值、尊严、权利、自由和发展放在首位的社会思想和哲学思想。它直接面向社会现实,反对人的异化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极权主义,重视对人的存在的心理分析,关注人性的改变和完善。社会工作所关注的第一要素就是“人”的问题,即把人的价值、尊严、权利、自由和发展放在首要的位置,而中国却缺乏这种观念。中国是一个重视社会,轻视个人,强调整体,忽视个体的国家。“中国人对‘人’下的定义,正好是将明确的‘自我’疆界铲除的,而这个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仁’是‘人’字旁一个‘二’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对任何一方下定义。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个对‘人’的定义,到了现在就被扩充为个体与集体关系。”在这种文化中,个人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人总是被视为家庭成员之一,或工作单位的一分子,个体利益服从于整体利益,甚至是无条件的非理性的服从,很难与西方的个人意识相比较。正如梁漱溟指出的“在中国的思想上,所有传统的态度总是不承认个体的独立性,而是把人认作‘依存者’。”虽然“民本”思想中的“人”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但这些表面上强调了人的主体性、自觉性和主动性的思想,是处于五伦关系下的人的主体性,是在没有认识自己独立人格下的虚假的自觉,一旦进入现实生活中,它就全然失去意义,也就没有个性的解放和个人的自由。[6] 传统文化中的“伦理本位”对中国社工工作精神的伦理支撑 (5):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5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