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合同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可能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首先,由于政府在合同中所列细则不够全面,承包商不能够获取足够的信息,因此就需要自身投入时间金钱去获得有用的信息,从而增大了竞标的成本;其次,合同细则缺乏可操作性,从侧面也暴露了政府的能力和专业性的不足,承包商可能就会对政府的产生质疑,进而承包商参与竞标的热情也会大大降低;再次,合同细则不够明确,容易产生歧义,因此政府对于公共服务合同的管理困难大大增加;最后,承包商提供的公共服务可能与政府预期之中对承包商的要求存在差异。
(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实施阶段内容包括:公开招标、公开投标、选定承包商、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由于部分政府官员和承包商的逐利心理、政府对于自身的定位不明确、政府信息不对称、非政府组织对于公共服务的供给经验不足以及自身发展尚未成熟等等原因,在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合同招标引起政府的寻租性腐败、市场竞争力不足以及政府监管缺失等问题。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1.合同招标过程中引发的寻租性腐败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部门在管理中出现腐败问题,本质在于政府也是由“经济人”组成的,其趋利避害的本性与市场行为主体的本性并无差别,公共部门管理有一定的价值约束和制度限制,市场缺乏这种精神与制度安排,至少在我国市场经济转型期是这样的。 实际上,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操作过程中,政府与承担外包的非政府组织接触的机会较多,容易滋生腐败。而且,政府进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时,主要选择权及决定权在于政府,由政府发布信息,由政府确定价格,由政府选择承包商,一旦出现相关制约制度不健全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在这种过程中,如果双方的利益需求相互交叉,政府官员掌握着权力,竞标方有足够的财力资源,容易造成官商暗地勾结的局面,产生腐败。一方面,政府有关官员由于手中握有权力,通过收受贿赂或者其他的好处与某个竞标者达成私下的协议,政府暗箱操作,排除其他的投标者,或者操控整个投标过程,使投标成为一个幌子;另一方面,某些承包商为了成功竞标,通过对相关政府官员行贿或者其他具有诱惑性的条件,对政府官员的决策产生影响,造成寻租性腐败,而大部分情况下,政府官员对于这些行为都是默默允许的,这往往就使得竞标者们的投机行为变本加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此,那些实际上竞标成功的优胜承包商,其实并不一定是这个行业中的优秀者,他们能成功可能胜在背后的暗箱操作。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治理机制研究(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85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