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意义: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对于救助对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由于病种和额度的限制,救助对象有时候无法得到救治,或者说自己会放弃救治,这样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无法维护他们的健康卫生权利,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实现,也违背于城镇医疗救助的宗旨和目的。对于他们医疗需求的研究,能够更加切实地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能够制定出更加适合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制度,保障他们的健康卫生权利。
(三)研究回顾
目前关于城镇医疗救助工作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他们大多从医疗救助制度本身出发,研究现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完善的地方,都是想要从制度的角度出发,改进当前城镇的医疗救助制度,在他们的研究中发现,尽管医疗救助推行时间已久,但是其中仍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医疗救助中制度中都是医后救助的方式,现在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大多地区也是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这样的设定会很大程度上限制医疗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目前的研究大多从制度角度着手,找寻解决的办法(郭文渊,2010)。但是这样的角度,并不能够切实的真正的了解到城镇中医疗救助对象的需求,其实更多地还是从一个大的角度,不能够贴近社会实际,贴近医疗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还有一些的研究是对于目前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状况进行研究,来探究目前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也是通过医疗救助机构或者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角度来研究的,通过日常医疗救助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疗救助对象提供救助的情况,来反映出医疗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的情况以及现在的救助中存在的问题(高文凤、尹文强、张宜民、黄冬梅、 于倩倩,2008),但这样的研究忽略了那些并未寻求医疗救助的对象或者未得到完整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并不是全面覆盖所有的医疗救助对象的研究。“城市医疗救助的广泛试点和迅猛发展有效提高了试点地区贫困人群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缓解了当地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但是,各地医疗救助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普遍面临救助项目单一、救助病种较少、受益面比较狭窄、救助利用水平偏低、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冯芮华,2008)有些的研究是对于全国大范围做了一个共性的分析研究,只是做了一个共性的分析,并不能够代表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并不能反映出每个地区、城市所具有的特殊情况。
我做的这次研究,首先选了一个比较特殊的视角,从医疗救助对象的角度进行研究,研究分析他们的医疗需求,并且将范围缩小到泰州市,研究泰州市城镇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需求,这样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泰州市城镇医疗救助对象的现状以及他们的医疗需求,范围的缩小以及研究对象和方向的确定,能够使得调查更加深入和更具有有效性。
二、相关概念
(一)社会救助与医疗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的作用。它是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国内外,公民的生活发生困难而引起的生存困难其实是由各种原因导致的,所以这些能让公民从国家和社会得到救助的权利都作为了国家宪法里内容。国家和社会是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社会救助给那些社会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众,公民也有这样的基本权利诉求社会救助和获得实际的救助(冯芮华。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对象的卫生服务需求研究[D]。2008。05。)。社会救助的本质目标就是要能够帮助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生活贫困的公民,从而能够使得医疗救助对象的生活得到维系。但是想要仅仅通过现代社会中的社会救助就完全地消除了贫困是绝对不可能的额,社会救助只能够起到一定程度上的缓冲作用。社会救助的标准很低,只能够满足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的生活需要,它的作用其实就相当于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护网,使得公民在生活贫困的情况下,也不至于走投无路,这样既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又能够保证整个社会劳动力的质量,当然,在社会救助的过程中,不能够助长贫困人群不劳而获的心理依赖性。 泰州市城镇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需求研究(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96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