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择“平湖模式”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早在2012年12月,嘉兴平湖市就被列为了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之一。具体承担“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等试点内容。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平湖的规范化管理显示出了不少优势,促进了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平湖模式”。
至2014年底,嘉兴平湖的新土改路径,即整村流转并且制度化地操作,已经卓有成效。而其中平湖市新埭镇姚浜村是嘉兴市第一个开展土地“整村流转”的试点村。它从农民的三权(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权、农业用工优先权)入手,向农民算好“三账”(土地即期收益账、整体产出效益账和长期发展得益账),并结合上级的土地流转政策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制定具体细则来推动整村土地流转。
选择以国家试点“平湖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为研究对象,是为了从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角度,来具体分析“平湖模式”的基本经验和优劣势,借鉴其施行有效的措施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在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实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对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问题的探究(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164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