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这项"小企业投资计划",David B.Audretesch,Albert N.Link和John T.Scott(2001)的研究表明,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对于弥补市场政府缺位、降低了市场的风险,其评价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能否有效减少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不必要的费用。(2)是否能够帮助小企业得到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3)能否合理的确定标的、降低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4)能否有效减少政府的成本费用。(5)能否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6)能否对小企业进行长期稳定的资本投入。(7)能否做到资本成本的保本。
2.英国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
在对西方引导基金的研究方面,庞跃华,曾令华提出到近些年,英国在欧洲的创业投资是最发达的,这都源于其完善的引导基金投资后的风险管理体系,其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目的主要包括:(1)平衡区域的投资。(2)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3)要仿照商业化盈利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中小企业投资领域。
英国通过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使其成为欧洲投资最活跃的地区。英国的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帮助。(2)引导基金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3)引导基金通过扶持中小企业融资而产生的社会效益。(4)引导基金对公司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方面的帮助。
3.以色列、澳大利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
1993年1月,以色列政府设立了国有独资的YOZMA基金,并出资1亿美元作为“母基金”,其带动高新产业的发展和进歩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以色列实施YOZM计划后,社会融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以色列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方面:(1)发展成功的比例。(2)经济收益。(3)管理的总成本。(4)对创业投资起到的引导作用。
1997年,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引导基金的总规模达2.21亿美元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IIF,这些基金用于对发展初期的企业投资。
在对澳大利亚设立的引导基金IIF的研究中心,尹睿哲提到其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的比重为2:1。澳大利亚创投基金的规模迅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其引导基金IIF。IIF促进和带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IFF模式说明了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在风险投资中的比例也是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刘健钧在对澳大利亚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指标研究中提到,其主要评价指标有:(1)所投资的行业。(2)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3)企业的联合投资情况。(4)获得融资的水平。(5)所处地理位置。(7)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情况。
三、中国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数量与规模的发展状况
随着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补充,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自身规模不断壮大,而且其带动作用越来越大。截止2014年8月份,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数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国政府共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189支,总规模达到1000亿以上,同时其带动社会创投投资的效果明显 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的研究(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24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