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判断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也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像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二是在活跃市场中,存在与上一条件中类似的资产,例如债券投资等;三是如果前面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但资产的估值域较小,而且准确性也有所保证,则可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14]。
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规定交换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再加上相关税费组成,并计算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商业实质和公允价值可靠计量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必备条件,若不同时具备,应以账面价值计量入账且不确认损益。
3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会计处理
3。1不涉及补价时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计量处理
交易中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应确认损益,而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时,则不确认相关损益[15]。如果在交换过程中没有出现补价,双方等价交换,则运用以下公式进行处理: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应交税费
例1:2012年,建艺公司决定将其账面上的一项专利权,与盛安公司的一个办公楼交换。建艺公司的专利权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20万元;而所交换的办公楼公允价值为220万元,而账面原价为250万元,对其计提折旧20万元。建艺公司转让专利需缴纳5%的营业税;同样盛安公司销售固定资产也需缴纳营业税。如果建艺、盛安两公司在交易中应纳所得税额均为600万元,交易中没有产生手续费等另外的费用,也没有产生增值税费用。现分析如下: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1)若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建艺公司的相关处理为:换入资产的成本=200+220×5%=211(万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2 1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10 000
无形资产——专利权 2 000 000
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20-200-11=9(万元)。由税法的规定可知,在上述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没有确认损益,而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产生9万元的差额,虽然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中这9万元的差额也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中,最终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6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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