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默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的主要观点
(一)机会平等的分配正义
首先,罗默认为重要的是要区分机会不平等导致的收入不平等与选择所导致的收入不平等的概念。正如他一直强调的那样,前者由于其起源而在正义上不可接受,如果后者的影响阻碍团结合作,后者也可能是不可接受的。大量调查证明,因运气而受到收入不平等困扰的人,比因差异性努力而受到影响的人多。因此在讨论不平等问题时,不仅需要考察不平等的规模,更重要的是要突出不平等的根源。罗默强调这种区分在实证上很重要,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经济体,收入不平等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机会的不平等。环境强烈影响了一个人的收入——他或她的种族、性别、父母的教育和职业、农村/城市出生地。使用统计方法可以计算出环境差异导致了收入不平等,以及选择或努力将在多大程度上带来收入差异。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环境不平等所起的作用总是低于20%,有时低于10%。这些数字让一些学者认为,强调机会的不平等可能在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上的作用是不恰当的。然而,保罗·休夫(Paul Hufe)等人将包括许多儿童属性和表现的数据集作为环境,使用与早期研究相同的统计方法,计算出了美国的机会不平等在收入不平等中所起的作用达到46%,而在英国,这一数字也至少为36%。 因此,机会不平等是不可掩盖的,它会带来技能与财产关系的不平等,从而伤害社会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标准答案:公平正义
其次,罗默试图提供一个算法,以便根据适当的数据来决定机会平等政策是什么。假设每个人的收入能力都是他的环境、努力和社会政策的一个给定的函数,他的收入水平是函数 W(C;e;ψ),C是他无法控制的环境的清单,e是他的努力程度,而ψ是一些可行的社会政策。 努力将被视为选择的结果,而环境则是由于运气——罗尔斯的道德任意性特征。算法根据不同环境将社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种类型的所有成员的情况是相同的,即由具有相同环境变量的个体组成。并且所有人都面临着相同的政策,因此同一个类型成员之间的工资差别是由于差异性努力所致,即一个工资较高的人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但是由于环境的不同,不同类型之间的工资差异是不可接受的。因此,罗默指出,机会平等主义的目标是选择使不同类型工资分配尽可能相似的政策。但是,几乎在所有情况下都不可能找到一种政策,使得许多类型分配的结果相同,因此优势获取完全平等是无法实现的。鉴于此,罗默提出使用多种优化方法,即对策略的有效性进行排序,以无限接近目标。该算法代表了一种实用的观点,它没有提出“真实”的环境是什么,但任何社会都可以利用机会平等政策使其符合自己的责任观念,从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罗默提出实现机会平等的具体方案有:第一、不同社会实行不同程度的机会平等主义,每个社会通过不同的特征来定义社会类型,并且在该社会中列出一个人人同意的清单,这份清单受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理论的影响,根据此清单来选择某一程度的机会平等。第二、教育的补偿作用,罗默认为一个人的收入与他所受的教育密切相关,讨论一个人的受教育的责任有利于区分偏好、信仰和利益的理性追求。罗默认为毋庸置疑,要达到社会主义者所切望的机会平等的一个关键性改革是改善穷人和低收入阶级子女的教育。 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商品货币和股票货币:商品货币可以用于正常消费;每个人到法定年龄都会收到一份股票货币,这是一种不可转让的资产价值凭证,禁止两代人的代际转让。按此模式,企业利润将在居民间较平均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