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商业服务        9.2    13.0    33.1    32.3    12.4
再就业服务        14.3    14.7    52.8    12.9    5.3
社会救助和福利    13.2    13.6    52.7    15.3    5.2
文化娱乐服务    14.1    18.2    31.2        28.2    8.3
科教服务    13.0    16.1    44.3        20.9    5.7
法律咨询服务    12    16.9    42        23.9    5.2
体育健身服务        17.1    16.0    32.5    26.9    7.5
医疗保健服务        11.0    15.1    35.6    28.7    9.6
家政服务    11.7    14.2    50.5        17.4    6.2
社会治安管理服务    16.7    18.1    17.4    34.5    13.3
从中可以看出社区居民对法律咨询服务和医疗保健制度的满意度相对较低,是社区服务努力的重要方向。这为大学生社区法律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接下来,我们又对接受过大学生法律服务的居民进行了进一步调查,这次调查主要针对社区居民对大学生社区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展开。他们大多表示大学生的法律服务态度特别好,但似乎在专业知识上有些欠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居委会组织普法活动较少,形式相对单一。我们经常会听到某某居委会成功解决居民纠纷的事情,但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居委会往往是在纠纷发生后起到从中调解和缓和矛盾的作用,而很少组织居民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
2、大家对普法活动不是很感兴趣。其中一位阿姨这样告诉我们“我们也很想组织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但现在大家都这么忙,哪有时间参加啊。况且,我们一说是法律宣传,大家都觉得就是宣读法律条文,谁感兴趣啊,遇到什么问题还不如去网上搜一下呢。”这的确是社区普法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的尴尬境况,所以我们必须在普法形式和服务模式上进行创新,只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信息传达给他们,他们才会积极参与,而且这也更利于他们接受、宣传和运用法律知识。
3、法学专业的学生的自身素质是限制法学专业学生社区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由于法学专业学生平时接触社会较少,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再加上理论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仅有32.1%的居民表示愿意在有事情的时候找大学生来咨询帮忙。但是有78.2%的社区居民表示在生活中遇到的事情愿意首先向法学专业学生咨询来分析事情的大概情况。据此我们得出,社区居民对大学生缺乏信任感。
三、法学专业学生社区服务模式研究的目标
对于本课题的研究,我们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研究的成果也不是全面而成熟的。但是作为我们研究的结果,我们还是愿意结合本文谈一些对于法学院学生社区服务模式的不成熟的观点。通过对国外社区服务模式的系统学习和比较总结,结合中国当代的基本国情,我们引入了科学商店的概念。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科学商店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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