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议焦点 本案中,施耐德曾提出许多抗辩理由,首先采取的诉讼应对的措施就是以公知技术等理
由提起涉案专利无效的诉讼,在二审中就一审被控侵权产品的利润提出异议,并要求中止二 审的审理程序。对此,二审法官梳理概括了四个争议焦点。一是涉案专利是否无效?二是被 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三是一审巨额损害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论文网
四是是否应该中止审理?因为本案涉及的双方中一方是国内低压电器老大,一方是国际低压 电器老大,又因为一审做出的判决赔偿金额高,二审法院在审理、调解中都进行了多方面的 考量。对于正泰集团来说,调解虽然可能会降低高额的赔偿金,但能缓和和施耐德在国际上 的竞争及诉讼的紧张状态。而且,一审对赔偿金额的计算可能会因为施耐德方面利润中存在 的品牌及技术分成等因素而打折扣。对于施耐德公司来说,专利无效诉讼的败诉,虽提出了 上诉,但本案判定侵权的可能性仍旧很高,如果败诉,对其国际形象也会产生影响。二审团 队在案件审理的进程中,从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出发,尽量使双方能达成最终的调解。
二、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正泰诉施耐德的这个案例中,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方面存在很大争议。正泰集团
在一审中,将适用法定赔偿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以施耐德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方式来计算赔偿金 额。相对地,施耐德公司对正泰集团及法院提交的对其所获利益的证据也提出异议。笔者认 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难以确定,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无法将侵权中存在的证据事实进行 量化,不能进行有效而准确的计算。
那么,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影响赔偿金额的因素有哪些?如何将这些影响因素在运 用到计算方式中时有效地进行量化分析?明确专利侵权诉讼赔偿金额的影响因素,分析影响 因素对赔偿金额的作用大小,有利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额评估机制的建立。在我国立法上 提到的影响因素的词包括: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情节。以下内容从 上文的正泰集团诉施耐德公司这一案件出发,也考虑法条中的提到的三个因素来分析与赔偿 金额之间的关系,对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权利主体与赔偿金额之间的关系 在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件中,不论是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还是最终达成的调解协
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都是令人惊讶的巨额。因双方都是行业中的领头企业,如果需要确定 赔偿金额,无论是用哪种计算方式,从销售量、利润率、合理许可使用费等数据来分析,相 比其他当事人,都会达到一个很高的赔偿金额。这一案就成为了“国内一审最大赔偿额、二 审最高补偿额的知识产权案件”,2009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 案件第一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评为“十佳案例”,并被编入《中国 知识产权年鉴》、《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文献综述
权利主体是个人或是企业,或者企业的规模大小,能否造成对赔偿金额的影响,又会如 何影响?理论上,企业的规模越大,名牌效应越好,但对侵权人来说,专利权人的这些条件 对侵权产品的销量、利润的影响是否存在?在实证研究中,学者通过实际数据的分析得出结 论:当原告为企业(而非个人时),原告能够获得相对更高的赔偿额,体现了企业作为原告 在争取侵权赔偿上的优势地位。1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能证明侵权人在侵权产品生产销售 的过程中利用了权利主体自身所具有的的优势,是诉讼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时应当考虑的问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