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部人为因素论文网
有很多公司机构的内部员工掌握了很多信息并且主动倒卖信息。以银行为例,现在经常发生在银行卡和密码都没有泄露的情况下,卡内资金被人盗刷。不法分子对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是了若指掌,而这些信息的提供者有很大一部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这类工作人员毫无自律性可言,对自己的工作做不到认真负责,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4。各类单据
网购货物上的货物单上面写有我们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很多人拿完快递就随手把外包装扔了,所以导致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还有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晒火车票或者登机牌,这些东西上面也有很重要的个人信息。此类单据不可随地乱扔,必须销毁重要信息才能丢弃。
除此以外,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不经意的行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1)手机电脑维修或者旧手机旧电脑转卖。
手机产生故障的时候,我们都会拿到手机维修店进行维修,一些不太正规的修手机店很有可能就会恶意备份你手机内的数据,个人信息很有可能泄漏;当我们换新手机或新电脑时,有一部分人会将旧的手机转卖,而旧手机里有很多信息资料,比如短信、通讯录以及支付宝帐号等,即使是在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之后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可以将这些数据还原。所以这些不用了的旧手机旧电脑也不要随便丢弃。
(2)社交软件。
在QQ、微信、微博等各种社交软件上和好友互动聊天的时候,往往会不知不觉的说出很多信息,比如最近在哪旅游,孩子在哪上学,又去哪里吃了什么好吃的等,还有的人会在朋友圈里晒各种日常生活,有的照片就能暴露很多信息,晒火车票身份证号不打码,被有心人看到又是各种骚扰以及诈骗。
(3)调查小问卷。
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上都有这种调查问卷,而这种调查问卷都需要填写你的姓名、电话号码,有的调查问卷会问的更详细。这种时候我们就要提高警惕了,如果这不是正规的调查,那很有可能我们的个人信息转手就被卖给了别人。
(4)网上投递个人简历。文献综述
很多人会在网上投简历找工作,一旦网站被黑客攻击,你的个人简历很有可能泄露出去,简历里包含的个人信息详细到你的家庭住址、大学生活中获得的各项荣誉等。
对个人信息的犯罪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中有着明确的分工,有专门从事窃取手机内信息的团伙,即通过在软件里植入病毒使得装软件的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黑客用不法手段攻击企业系统窃取企业内的数据库信息。有购买这些信息的中间商贩团体,他们将这些非法购买来的信息数据卖给有需求的人,即那些不法之徒。还有专门从中间商手中购买这个数据的团体或者个人,这些人会用这些数据干些违法犯罪的勾当。由此可见,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所引发的后果很严重,我们必须在法律层面完善立法,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现状
1。立法方面。
《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该法条的内容来看,有进步更有不足。首先它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方面有重大突破,对罪名的叙述采用叙明罪状方式叙明了犯罪主体。不足之处就是没有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后面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多了一个情节严重量刑。 但是没有对 “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也没有明确规定,有关专家认为是“可以实现对公民个人情况识别”的信息,而有学者则认为是“体现个人隐私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