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行为的隐蔽性
由于家庭暴力一般是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或者未婚同居人之间,所以大多数的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双方共同生活的住所内或者相对隐蔽的场所,没有目击证人在场。同时即使受害人遭受到了家庭暴力,而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受害人会将其归为家庭内部的私事,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想法,他们会认为如果将其反映到相关机关,反而会使矛盾进一步的激化,影响家庭的稳定,而邻居或他人更不愿意干涉别人的家事,这就使得受害者宁可在家里忍气吞声,也不愿声张,以上这些原因就使得很多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造成家庭暴力行为的隐蔽性更强。除此之外,冷暴力的隐蔽性也很强,由于冷暴力的漠不关心对方、轻视、疏远对方的特点,使得这种行为更不易被外界发现。
1。2。3多样性
导致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因素,首先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目前大男子主义还会存在于很多家庭中,他们认为自己打妻子孩子天经地义,是自己的私事,法律无权干涉,同时大多数女性遭受到了家庭暴力后,她们怕家丑外扬而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家庭暴力现象始终隐藏在一些家庭中;其次,人们的生活富裕后,多元化的婚姻观念是引起家庭暴力的很重要原因。婚前同居、重婚、妍居等破坏婚姻家庭和谐的问题越演愈烈,试婚、闪婚、网婚等新问题又不断的出现,一些人贪图享乐,道德沦丧,不以婚外情为耻,反以婚外情为荣,这就滋生了家庭暴力问题;最后,现有的反家暴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不能很好地维护被害人的权利。
2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相关法律规定
2。1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文献综述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我国近几年家庭暴力案件逐渐增多,且恶性案件数量加大。据调查,“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其中90%受害人是女性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 。
2。2 我国家庭暴力发展趋势分析
从分布范围看,我国家庭暴力发生范围广泛,乡村和城镇家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且,我国家庭暴力不仅发生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一些文化水平较高的家庭也频发家暴;从年龄看,不同年龄段的家庭都有家庭暴力的发生;从职业角度看,包括了教师、医生、务工人员等各种职业人员。虽然人们对精神暴力的关注度远低于对肉体暴力的关注,但是我国夫妻之间的“冷暴力”却不断变多,据全国妇联的相关统计,在我国家庭暴力类型中,精神暴力最多,身体暴力第二。以前,我们提到家暴第一想到的是夫妻间的暴力,这也是较多的情形。但近几年,家暴不仅局限于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暴力也时常出现。尤其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的暴力更加引人关注。由于家庭、孩子等原因,很多女性婚后不得已而放弃了工作,这便丧失了经济来源。经济上的不独立使其更容易成为家暴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