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三位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 [9]“越位”在政府职能中主要是指政府不该管的事管了,管的事却管不好,同时“越位”的核心主要是政府超越了本身的权力去插手其他事务。如,某地方政府主动向某开发商房地产价格做出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的规定。“缺位”主要体现在政府没有落实政策,没有做事,没有正常的履行职责上,如某市出现某厂乱排放污水,民办教育乱收费,社会各种培训班乱收费,经过人民和媒体多次反映,但相关部门却不作为,这就是地方政府典型“缺位”的现状。“错位”是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没有履行好本质工作,涉及其他领域,该做的事没做,不该做的事却做了。如,某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规定要把钱用于交通设施投入,但政府却把钱用于要老保险上或者另有他用。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二)社会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健全

体制不顺,制度不健全一直是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职能定位的阻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一直在强调,要理顺体制,健全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但体制、制度问题为何一直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的和阻力呢?这里面其实最重要的除了中央的顶层设计外,还有地方政府的原因。地方政府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不顺,领导体制权力过大,各部门间的体制设计不适应本地区的发展问题上。地方政府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没有制度对其职能和权力进行约束,出现乱越权,滥用权行使权力。譬如,以公共财政体制为例,公共支出过多地进入了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的领域,特别是竞争性和盈利性的经济领域。政府用于经济建设服务的费用明显偏高,而用于社会服务的费用仍然偏低。虽然有学者提出,我国政府制度规定了很多,主要原因是在没有贯彻落实上,但地方政府作为权力的执行机关,直接面对人民机关,制度是根本,进行行政执法必须有制度可依。

(三)市场监管职能施用不当

     市场监管作为地方的重要职能,地方政府要履行的职责就是维护市场的稳定,使市场在公平、稳定的环境下运行,但在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还在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政策歧视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监管缺位及不力;滥用权力等方面上。譬如,以地方保护主义为例,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方企业的利益,实习差别对待的政策,始终未能打人破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地区、行业的分割,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开放市场,优化组织,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水平。再如,政策歧视,如某地方对外地企业进行税收加收,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免税。地方政府在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时,这些问题明显的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规律,社会的进步,同时也违背了市场监管职能的本质,从而促使地方政府职能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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