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络暴力的相关理论和内涵源-于,优Z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关于网络暴力的研究中,常见的理论是“风险社会” 理论。“风险社会”是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1968)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旨在诠释现当代社会中的变迁逻辑。风险社会是指社会进步带来的阴暗面愈加支配社会和政治的一个时代。怀疑和信任、安全和风险无法达成长期平衡,二者永远处于一种紧绷状态,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反思进行调适。网络技术的风险特性成为催发网络暴力的潜在根源,而社会转型过程中无序释放的风险是催发网络暴力的现实动因。
福柯的“话语理论” 揭示了语言在传播过程中的语言霸权关系。之于网络平台下语言传播的刻意性、煽动性和伪装性使得预言在传播过程中的“权力”被放大,并且更容易造成危害。荣格的“集体无意识” 理论解释了网民在参与网络民主讨论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受到煽动性言论的影响。一方面是人内心深处潜藏的动机、欲望等不自觉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共同经验对人的本能作用。“多数统治” 理论则解释了在网络平台下多数人的网络施暴行为的由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要求造法上的人人平等,那么在人们权力意识愈加觉醒的网络参与时代,网民集体的“道德立法”就不难解释了。当然,这种立法并不具备真实的法律效用。
另外,类似的理论还有“杰纳斯效应”、 “沉默的螺旋”等。
王颖在《传播伦理视域下的网络民主暴力探析》将网络民主暴力界定为在网络中网民自发聚集并运用“人肉搜索”或其他方式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舆论攻击,包括侮辱谩骂、散布谣言、公开当事人隐私等,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人身权利受侵、生活受干扰等的群体行为。明显的带有传播学的特征。而《网络暴力行为的危害及成因研究》将之界定为虚拟社区中,为数众多的行为主体出于对某一现实事件的关切而对他人进行群体性的舆论攻击、谣言、诽谤等方式,对事件当事人造成现实性威胁和伤害的过激行为的总称。主体是现实事件,依托是网络媒介,手段是各种各样的舆论攻击,后果是危害对当事人造成现实威胁和伤害。
1.2网络暴力的形成及应对
根据目前发表的文献,国内学界普遍认为网络暴力的成因包括以下几种:一是网络传播媒介自身的弊端,即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以及网络技术的风险性;二是心理层次的原因,将网络暴力解释成一种价值的位移,是怨恨心理在作祟;三是道德原因,一部分人的基本道德素质不高,本身缺乏理性;四是法律的不健全为网络暴力提供了土壤;五是个别心理或者小部分集体的恶意引导。
网络暴力的主要手段有“人肉搜索”和微博谣言、谩骂以及道德绑架等。一般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公开当事人现实社会中的隐私,发表煽动性的、侮辱性的以至伤害性的言论,更有甚者,直接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现实性的攻击。
国内学者在探讨如何应对网络暴力时,主要将视角放在以下几个方向:一是通过道德教育提高网民的基本素质,是基于网络暴力的源头治理;二是网络监管机制的完善,以控制网络传播的途径;三是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最必要的治理和保障途径。另外,引起讨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网络实名制”。是针对网络匿名性下的网络空间内的一次性人际关系的重要举措,然而想要施行却依然有待探讨。网络民主的重要依托就是言论的自由和一种直接性的民主方式,网络实名制下的网民是否能够依然大胆直言就有待商榷了。网络实名制没有实行的原因,我据材料分析应当是不能够因噎废食。因为对网络暴力的打击,而影响到网络民主的发展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