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1。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直以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都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对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00年11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简单来说,农村社区建设,就是通过整合农村社区各种可利用资源,以此来推动农村社会发展、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的过程。
2。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是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对农村社区的特点、历史背景和对实际发展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本文认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社区,不断提高社区经济水平、促进政治进步、丰富文化生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治安秩序、优化农村社区生活环境;不断强化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不断强化公共服务的功能、支持和保护农村居民特有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依据论文网
1。以村为范围。由于自然村本身就具有社区的特性即自然村中的村民往往是有相同或类似价值取向或行为方式,他们相互联系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因此将社区的建立基于自然村或以自然村为中心的村落之上有利于社区建设。
2。以创新为动力。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有创新意识,在建设内容、建设模式、管理机制及规章制度等方面都要有所变化。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实践中要以村民自治为中心,要充分考虑人本理念,积极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进来;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深化
3。以村民自愿参与为前提。村民是农村社区建设力量的源泉,农村社区建设以村民个体为基础,要鼓励村民广泛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有了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才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使其充满活力不断创新。但村民参与须以自愿为原则,杜绝以强迫的方式致使村民参与自治。
4。以服务村民为宗旨。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服务村民的宗旨。为了实现服务村民的宗旨,就需要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村落的文明程度。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是让从农民能够得到实惠,而不是成为某些人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式主义的东西。
5。以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相比城市而言还是较为落后的,必须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组织农民因地制宜的发展特色农业,组织农民开展农资供应、技术咨询、产品销售、互帮互助等活动,实现土地增产增收。农村社区作为一个公共组织,要顺应民意办一些能使农民群众得益的公益事业,以村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为出发点,从经济、政治、文化不同角度,全方位地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