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4。62 0。835 2。04 0。940 2。02 1。140 2。43 0。946 3。90 0。787
T检验 t值 -1。664 0。410 1。908 -0。873 -0。449
显著性 0。097 0。682 0。057 0。383 0。653论文网
从表4的检验结果看,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97、0。682、0。057、0。383、0。653,均大于0。05,说明江苏农民和山西农民在精神慰藉优先程度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养老责任方面,还是在物质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方面,两省农民都倾向于依赖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这可能是受中国“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在后两个方面,两省农民都将家族或宗族作为自己的第三选择,这可能是因为相对于工作单位和国家或政府,家族或宗族是除了儿子和女儿之外的自己最亲近,同时也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另外,无论是这四个方面的哪个方面,山西农民都将国家或政府视为自己的最后选择,而在前两个方面,江苏农民都将其视为第三选择,这可能是因为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国家或政府在养老方面的投入大。
4。2 养老方式的地域差异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养老的需求的变化,人们不断对养老方式进行发展和创新,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养老方式。那么面对当下日益多元化的养老方式,我们又该如何选择?是继续坚持家庭养老?还是选择新型养老方式?对此,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请您按养老选择的优先程度在下列按音序排列的选项前注明1、2、3、4”这一排序题,共包含“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日托养老”四个选项。每个选项的值取决于选择顺序,第一选择赋值为4,第二选择赋值为3,第三选择赋值为2,第四选择赋值为1。也就是说在某一养老方式上的数值越大,越倾向于这一养老方式。为了更详细地分析两省农民在养老方式选择上的地域差异,我们采取了均值比较的方式,详情如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