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徐州地区救灾应对策略的研究
关于明代徐州地区救灾应对策略的研究相对薄弱,只有寥寥几篇论述救灾措施。胡梦飞的《明清时期徐州地区灾荒与荒政的历史考察》(淮海文汇,2011年,第3期)涉及明代徐州区域救荒措施主要有蠲免税粮、发放口粮、截留和划拨漕粮,开仓救荒以及鼓励民间力量救灾,还提到了民间士绅的救荒活动对于救灾也是意义重大的。陈晨的《明清徐州地区水患影响及政府荒政》(江淮水利科技,2014年,第6期)一文中所提到的荒政措施与胡梦飞的大同小异。
综上所述,到目前为止,有关明代徐州地区自然灾害问题的专门性、系统性的研究成果还没有,相关文献只是在研究与之相关的区域的自然灾害时对该区的自然灾害有所涉及。因此,明代徐州地区自然灾害问题的研究领域尚大有可为之地。我将在徐州地方史志和明代灾荒史料的基础之上,对明代徐州灾害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包括灾害特征、原因分析、影响以及应对策略,重点是论述明代应对徐州自然灾害而采取的策略,即徐州地方官员和民间力量在救荒中的表现,以求能对当今自然灾害得防治和灾后救济等提供经验和启示。
关于统计中的分期问题,大体将明代分为前、中、后三个时期。前朝从洪武元年至宣德十年,中期从正统元年至隆庆六年,后期从万历元年至崇祯十六年。需要指出的是,采用这一分期标准,只是为方便对明代徐州灾害的统计和比较。
明朝时期地方行政建署大体是两京十三司。明初,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徐州属中都临濠府。十四年,徐州直隶州,隶属于京师。永乐迁都时,成祖将北畿改为京师,南畿改为南京,划分全国为十三个布政使司,旧仍称“行省”。那时,今天的徐州市辖境为直隶徐州的本州以及丰、沛两县(萧、砀两县除外)和淮安府邳州的本州、睢宁县以及宿迁县一部分。本时期一级标目是南京、南畿;二级标目是徐州,邳州;三级标目是徐本州、邳本州及县。
一、 明代徐州灾害的总体特征及原因分析
(一) 明代徐州灾害的总体特征
明朝时期,一共277年,今天的徐州市辖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大小可考察的计264种次,其中水涝有120次;干旱有43次;蝗虫有31次;冰雹有17次;风灾有11次;瘟疫有14次;地震有18次;寒霜有1次;暴雪有2次;其他类灾害像雾灾有2次,严寒有2次,火灾有3次。[1]
水灾是明代徐州发生最频繁的灾害,主要有雨水型灾害和河溢型水灾,为了统计和叙述的方便,统称为水灾。下表是明代徐州水灾情况统计:
表1-1 明代各时期徐州地区水灾情况统计表
前期
(67) 中期
(138) 后期
(72) 合计
(277)
次数 13 67 40 120
占总数百分比(%) 10。83 55。83 33。33 100
年均(次/年) 0。19 0。49 0。56 0。43
周期(年/次) 5。15 2。06 1。8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