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今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发展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问题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作为其中重要方面之一的城市多民族社区管理问题,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受学科传统研究视域的局限,政治学、社会学界的研究者对城市社区管理做了大量研究,却对多民族社区少有论及;民族学界的研究者则把研究重点放在了多民族社区的变迁、宗教生活以及民族文化保护等方面,对社区管理鲜有关注。与城市单一民族社区相比,城市多民族社区是异质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社区内发生摩擦、冲突的几率较大,对社区有效管理的要求相对较高。探讨这类社区的管理问题、探索如何处理其中的民族问题与民族关系来促进社区发挥保障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实际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1]66。
我国民族地区大多分布在西北西南的边疆地区,而本人在大西北长大,对当地的风土人情、社会状况与社区管理情况相对比较了解,故本文范例选择重点放在西北民族地区代表性很强的新疆地区,以便资料的全面而有效的收集,使分析后的结论更为真实且具有现实意义。而由于在少数民族地区社区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在偏远的乡镇,目前由于各种原因限制还无法有正式社区的构建,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范围是西北民族地区的城市社区。本文通过研究我国民族地区的社区管理创新的范例,分析总结出相关路径及政策以满足社会需求,补充该领域理论,以便尽可能解决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发展的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1.2 理论框架
“社区”这个概念最早是在1887年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指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病患相扶、人情浓郁的社会团体。而社区管理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根据政府、居民、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与地位,社区管理模式主要可分为:政府主导型、社区自治型、混合合作型[1]67。
三种类型的模式的差异对比表
与社区组织关系 管理主体
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社区建设、发展事务,多直接参与管理
直接或间接的隶属关系 指导协调
宏观调控,对社区组织进行监督,制度保障与资金支持
平等合作伙伴关系 与社区自治组织共同发挥作用
行使行政权力,对社区事务规划指导,宽松干预提供资金支持
各成系统,分别行使行政权利
社区居民 参与积极性
参与保障
情况 自觉参与但积极性不高,比较被动
对政府依赖较强,虽有一定保障但依然被动
积极性很高,主动参与社区管理者的选举、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社区公益活动
有保障到居民的各项权利,居民可行使的权利比较全 参与热情比较高,参与范围比较广泛
有一定的保障,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发展情况 在政府的直接或间接领导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
政府思想指导社区组织活动,有意识朝政府目标靠近
基本依赖政府,政府控制社区资源
受政府干预,政府控制社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