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少,形式比较单一 管理的主体
负责具体实施政府对社区的规划等工作
政府与社区共同承担提供社区资源的责任,社会投入较多
民选产生,不受政府控制
数量庞大,形式多样 与政府共同发挥作用
承担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能,行使较多的自治权
政府投资为主,社会组织投入为辅,资源投入渠道较多
民选产生
数量较大,形式较多社区管理的创新则社区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社区管理创新的途径近年来也有较快的发展。不过在西北民族地区的社区则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社会、民族宗教等方面原因大多以政府主导行管理模式为主,很少有突出的创新管理模式。主要原因如下:首先从经济因素看,在某种程度上政府投资份额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成反比。所以在社区建设中,政府的拨款、提供场地、支援建设都站到很大比例,发挥着巨大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发展的大环境下,西北地区的一些城市中依然存有计划经济的残余,以政府为中心的理念依然存在,这些也导致了政府主导西部城市多民族社区管理的模式。从国家因素来说,主要是传统的管理体制“单位制”抑制了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而现有制度的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相关法律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从社会因素方面看,西北地区的的社区的形成与发展都比较行政化,而且自治组织有发展不成熟,社区居民本身较大的差异更大程度阻碍了他们形成对社区的归属感与心理认同,自然就缺乏责任感和对共同利益的追求,不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所以自治组织无法承担起社区管理的重任,只能由政府主导管理。最后从民族因素来看,民族与宗教问题亦是导致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宗教常常是引发民族之间矛盾与冲突的导火索,所以在民族地区政府也无法轻易实行完全自治,而更倾向于政府主导的方式来保障社区安全、社会稳定。一直以来,一些国外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在我国民族地区进行煽动组织破坏活动,社区作为城市基本构成单位成为了不法分子敌对势力的重要渗透场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自然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中居于主体地位,巩固了政府主导的社区管理模式[1]70。
2 案例详述
2.1 新疆奎屯市东轩苑社区简介
乌东路街道东轩苑社区位于奎屯市东南部,辖区面积1.57平方公里,辖区居民1631户,总人数5012人,其中包括有近千名少数民族居民,60岁以上老人611人。支部直管员36人。
五年来,乌东路街道东轩苑社区支部、居委会根据市委办、政府办转发的《奎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奎屯市“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奎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法治六进”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社区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社区”各项活动,从而为奎屯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 。东轩苑社区支部、居委会也因此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委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级,源Z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文明社区”荣誉称号。近年来,乌东路街道东轩苑社区在市商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认真按照“规范市场,培植税源,扩大就业,保持稳定,加快发展,促进服务”的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使社区商业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自治区文明社区”、“伊犁州先进基层组织”、“伊犁州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奎屯市基层先进支部”、“自治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30多项自治区、州、市、街道级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自治区、自治州、奎屯市及街道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