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过程是招标投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评标是一项关键性的并且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招标人能否取得最有利的投标。同时在根据市场经济竞争原则中,旨在通过招标竞争,进一步优化投标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组织结构,从而达到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目的。目前,大多数招标人所采用的招标办法中的评标法,更倾向于在标底价格上,从而对施工企业间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竞争有所忽视,这与工程项目招标的真正价值背道而驰,对各种招标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已经变得尤为重要,以便更好地实现招标和投标的初衷。
1.1.2 我国各种招标评标方法的特点分析
在我国,评标方法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轮廓,仍有许多待完善的地方。目前,我国采用的招标评标方法很多,如专家评议法、综合打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二次平均法、摇号评标法等。一般情况下,设计、勘察、监理招标采取专家评议法、综合打分法进行评标;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大多采用综合打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设备采购招标采用性价比法等评标方法;装修工程招标采用二次平均法;土建工程,投标人数量超过20家采用摇号评标法[1]。上述评标方法各有其特点。
专家评议法是一种由各位评标专家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审内容,如报价、工期、技术方案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比较各投标文件的分项,用协商和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实际上,变相地说这种方法其实是定性的优选法,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满足招标人的意愿与期望。由于缺乏对各投标文件分项的量化比较,评标标准难以把握地十分准确,这时候往往需要评标委员会协商,评标的随意性较大,也就是说科学性较差,这样的评价结果难免有所误差。理论上,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可以直接交流,能够较深入地交换意见,过程相对简单,节省不少招标工作所需的时间,效率高,从另一方面,一旦当成员之间的评标结果悬殊过大时,往往定标较困难。
综合打分法是在专家评议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将招标人各种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的因素都考虑在内,按照权重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满分为100分。在评标的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校对并打出相应的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打分法能够进行全面的考核,根据评分标准和指标,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意愿与期望。另一方面,评标标准可以量化,具有较好的客观性可操作性。但由于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评标专家的作用[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考虑对象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尽管有着操作简易等优点,但是由于满足基本要求后价格因素占绝对优势,操作起来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如采购人的需求很难通过招标文件全面地体现,投标人的综合竞争力也很难通过投标文件得以充分体现,因此,最低评标价法缺乏普遍适用性。
性价比法是一种相对特殊的综合评标办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总得分,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该总得分,以数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虽然评标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但可以消除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的相互影响,更显公平,特别是能使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人和方案入选。只要操作得当,可以降低评标价格,但是并不能完全消除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