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支教的总体思路 5
(四) 组织的团队架构 6
三、小型民间支教组织的发展困境 7
(一) 组织资金运作缺乏连续性支持 7
(二) 组织内部管理缺乏系统性制度 8
(三) 组织合法地位缺乏制度性认可 8
(四) 组织品牌形象缺乏社会影响力 9
四、小型民间支教组织的应对策略 10
(一) 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10
(二) 完善自身组织性建设 11
(三) 加快组织合法化进程 12
(四) 拓宽社会化传播渠道 13
五、总结与讨论 13
(一) 总结 13
(二) 讨论 14
附录:访谈对象基本资料一览表 16
参考文献 17
致谢 18
一、绪论
(一) 研究缘起
对于拥有大量贫困人口和留守儿童的偏远落后地区,支教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近几年国家对于扶贫事业的加大投入,加之对于教育事业的一贯重视,社会上涌现出许多支教组织。有些是以国家官方开展支教活动的组织,但大部分则是由民间自发组建而成的非官方的“草根”支教组织。“大山小爱”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些支教组织的存在的确暂时缓解了一部分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的匮乏现象,但是也面临着许多发展困境。这些问题阻碍着小型民间支教组织的发展,限制了支教活动的开展。由此也出现了那些山区孩子们对于支教的困惑——“哥哥姐姐,太匆匆”。其实,支教不仅是去山的那边做一件关于爱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带到那里,真正改善偏远落后地区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知识改变命运,对于身处落后地区的孩子来说,他们所看到和了解的世界已经比城市中的孩子少了很多,他们有权利享受平等教育。另外随着留守儿童人数的不断扩大,我们已经无法忽视这个群体的存在。而支教组织可以通过开展支教活动为他们提供教育资源和心理关怀。因此民间支教组织需要走出发展瓶颈才能更好地开展支教活动。对于民间支教组织而言,冲破外在和内在的阻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支教活动,实现支教最初的目的,让他们继续为中国的支教事业发光发热具有现实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三) 核心概念的界定
1、 民间支教
在国内学术界,支教概念有明确的定义。支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支教是指深入到贫困山区第一线开展教学工作,是支教的字面含义;广义的支教除了进行支教活动外还包括了一切旨在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现状的行为活动。但是国内学术界并没有出现过“民间支教”概念的明确定义,有对民间自发支教的定义。而民间支教的含义与民间自发支教相同。民间自发支教,与官方支教不同,是由民间个人或企业、机构、团体自发组织起来开展支教活动,是一种非营利性的行为。
2、 支教组织
支教组织是一种教育类非营利志愿团体,主要由组织工作人员和支教志愿者组成,分为官方组织和民间自发组织两种,以支教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其存在的目的是通过志愿者的支教活动来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缺乏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