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同类型企业中科技水平大致相同,为了避免对手申请专利以此垄断获利,该企业可以选择公开技术内容,使得该技术广泛应用,不至于申请专利,破坏自己利益空间。
(3)企业质疑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的权威,以自身企业优势弥补与竞争企业知识产权的差距,为自己打开市场竞争。
2。2。3攻守兼备型战略模式
攻守兼备战略就是将上述的方法结合。我国大部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是采取这种方式。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具备一定的科技技术基础,虽然不一定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但是并不落后于市场,还是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并且我国中小型企业通常都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商标,知识产权等基础薄弱,为了对抗大型企业,只能采取以防守为主,攻防结合的知识产权战略。
3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为首的经济开发区近年来更是发展迅速。然而,全国范围内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现状令人担忧。尽管2015年下半年北京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知识产权这一单一法种设立专门法庭,为企业家提供了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法律机构,以此来促进人们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战略意识,但就目前来说,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仍旧淡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3。1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意识
上海作为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水平可以折射出我国的影子。据上海法治报调研,2008年,上海有专利权的企业不超过9%,随着经济发展到2013年,该数据也不过30%,并且这些数据并不包括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可以想象,要是就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该数据只会变得更低。这其中虽然有资金短缺,政府重视不够等原因之外,我认为,其中大部分原因还是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忽视了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造成了技术外流。作为发展的计划,他们大多讲成果申报成科技奖项,来获取国家支持,提高自身的知名度,而不是申请专利,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