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补贴的含义
有很多学者对农业补贴含义有自己的理解和说法,而且他们的观点各具特色,曹明宏觉得农业补贴是政府通过调整价格与边际私人成本之差或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地给农业生产者以财政支持的各种干预措施的无偿性补助行为[19]。
杜江、刘俊杰和周海霞觉得农业补贴是为了弥补自由市场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足、保障农户的利益、维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对某种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贸易活动或某些居民提供财政支持的行为[20-22]。
一般认为农业补贴是指政府对我国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的一种最常用、最普遍的政策手段,农业补贴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含义:广义的农业补贴是指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投资或者转移性支出,不会对产出结构和产品市场造成显著的扭曲。而狭义的农业补贴,是指政府直接干预农产品市场,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直接发生扭曲,如对粮食、肉类和水产品等价格补贴、休耕补贴、种子、肥料和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的政策。
(二)农业补贴的类型
农业补贴有直接补贴、投入补贴、产出补贴,其中西藏林周县主要实行直接补贴,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将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直接给与农民或农业经营者的资金补贴政策。即不通过价格或间接的手段,政府仅根据按一定的标准和依据,将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农民。虽然同属直接补贴,但由于不同补贴形式可以产生不同的承受效果,从而使农业补贴效果最大化,因此国家实施以下几种直接补贴的形式: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牲畜良种推广补贴。
受地理区位和农业方式的影响,以拉萨市林周县为代表的周边农村目前主要受益于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牲畜良种推广补贴等三种补贴政策。由于直接补贴政策相对公开、公平、公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种粮农户得到实惠。因此西藏地区整体农业补贴政策以直接补贴为主。
(三)农业补贴政策理论依据
农业补贴是政府通过各种行政手段激励农户的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产量的政策,其背后存在很多理论依据,支持农业补贴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1。农业的弱质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一个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产业,在长期的发展和实践证明,农业的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面临双重风险
农业生产面临双重风险,其原因在于农业本身是在自然条件下进行,其生产过程依赖于当地气候、土壤、水资源等自然条件,并且可能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如干旱、持续下暴雨、冰雹、病虫害等灾害,生产结果一般情况下取决于这一年的自然条件。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周期性较长,季节性强,使农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变化不平衡,导致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进一步加大,给市场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利用农业政策来解决或者调解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带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2)农业部门比较利益低,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农业还在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的各个发面都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在农用机械上的先进性、农业生产上的规范性都比不上国外,更不用说西藏。农业部门的比较优势较低,不仅在农业部门缺乏资金吸引力,与其它产业相比,农业资源竞争能力先天不足,并且农业本身具有双重的风险,致使农业缺乏竞争力,最终导致农业的萎缩。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都需要政府扶持。对我国西藏而言,农业的弱质性更加明显,如自然条件比较差,管理体制不完善,风险大,经济形式大多是自给自足的农民管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差,因此,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