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计概述
2。1项目由来
海宁长安皮革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县长安镇,专门从事皮革生产等相关业务,由于再生产过程中,企业的存放牛皮等原料的地下仓库和卸货区卸货时产生较多的恶臭气体,受海宁长安皮革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对企业的现场勘查、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其上述区域的恶臭废气的处理设计方案,供企业审查决策之用。
2。2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3)《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文;
(4)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6)业主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介绍和相关设计规范与要求。
2。3设计原则
本方案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如下:
(1)根据该企业废气实际排放特征,结合已有的工程实例,在改善厂区办公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简单、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达到功能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的目的;
(2)工艺设计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发展规划,结合现场调研,提出综合处理技术路线。
2。4工作内容
根据该企业的现状,调查现有废气产生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废气防治措施,通过增加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的设施,使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
2。5排放标准
根据企业所处位置和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废气无需强制性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系统处理后建议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限值的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