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社会主流思想的变化。从农业社会开始,男性以体力优势在劳动中慢慢占据主要地位,女性则退居次要地位,主要负责照顾家庭,做一些简单的手工业,维持一种男耕女织的生活模式,男性则负责维持家庭的运营,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女性只能依附于男性,这样逐渐形成了男尊女卑的观念。《诗经•小雅•斯干》记载道:“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治罹。” 也就是说尊卑地位在孩子落地时就已经被确定下来了。如果生的是男孩,那么他就天生拥有尊贵富裕的生活,掌握绝对权力,但如果是女孩,那她的地位会十分卑微,处境艰难,甚至有可能失去作为“人”的基本权力,她的生命价值只能体现在纺制衣裳、备置酒食、传宗接代方面,成为男权社会的服务工具。《易经》中也同样认为男女之间应该的尊卑有序,“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男为阳、为天,女则为阴、为地,而后“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定,男尊女卑的思想也愈加被男权社会所推行,到了宋明之际,程朱理学在“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指导下,甚至提出了女性“饿死事小,失节是大” 这样荒唐的观点,进一步强化了对女性的束缚和贬低。直到王阳明心学的兴起,提出“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是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 对人的主体性做出了充分的肯定,为女性思想的解放提供了理论基础。随后的李贽又在此基础上对已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进行了大胆的批判,提出“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 把女性地位和男性等同起来,认为男女都是社会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在这样的思想潮流下,杭嘉湖地区对女子才学的重视更超过德行,女性的才学开始被看重,伴随而来的是为女性地位鸣不平的男子也越来越多的。如清代的袁枚,就不顾世俗的成见,大胆招收女弟子,也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女诗人,其中陈端生的妹妹就是他的一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