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内涵及特征
大学生公共精神是指“作为具有独立主体人格和平等权利义务的个人,自觉主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关心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勇于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一种积极态度和精神风貌。由于公共精神是一个模糊的、难以准确界定的概念,我们也可以对大学生公共精神进行这样的理解,它是大学生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的主观上的认可和客观行为上的遵守和执行。”[3]
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特征:
有健全人格,自我认同感强。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生对自我价值的实现有正确的认识,可以客观准确地认识自我、他人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准确定位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生通常具备健全的人格与较好的自我认同感。
有道德素养,自身全面发展。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生注重对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职业道德的培养,成为有道德情怀的时代青年。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怀促进他们对于完善自我的追求,从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生通常有道德素养,自身全面发展。
有公民意识,公共参与积极。具备公共精神的大学生有强烈的公民意识,明确自身作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积极主动的融入公共生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他们能客观准确地审视自身的地位和价值,从而内在激发社会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积极地参与到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
二、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现状
(一) 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进程的发展,在现代化的大都市中,人口密集程度越来越高,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大了人们之间的互动。公共生活得到迅速的扩张,人们的公共参与也变得频繁,但公共精神的缺失也越发明显。
从整体上看我国大部分大学生具备了较强的公共意识, 我们也应看到,仍有一部分大学生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与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冲击在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自身认识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他们缺失公共精神。
(二)大学生公共精神存在缺失的主要表现
1. 缺乏独立人格精神
独立人格精神是指个体拥有自己完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能够对一切社会关系中的事物做出独立、理性的判断的精神状况。大学生独立人格精神缺失表现在:他们没有正确的道德观、是非观,对社会关系中的真假善恶现象不能够独立正确地判断;他们不能正确的认识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对自身社会地位、社会权责和社会基本规则缺乏独立正确地判断;他们不能对自我形成正确的认知与评价,对实现自身应有权利和义务缺乏独立正确的判断和评价。
2. 缺乏自制自律意识
自制自律意识是指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我要求,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以遵循法律与制度,从而争取更大的自由。大学生自身自律意识缺乏表现在:他们不能做到知行合一,道德认知难以转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尽管大学生都知道应该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物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食堂买饭不排队,图书馆内大声喧哗,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墙面涂鸦,随地吐痰,乱踩草坪,馆藏书籍污损,课桌上乱刻画,运动器材严重损坏等现象常见不鲜。
3.缺乏社会公德意识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社会公德意识包括公共秩序意识、公共财产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等多方面意识。在公共生活中,公共精神的落实需要个体不要局限于自我,运用利他方式,关注公众利益,在社会价值的实现中实现个人价值。大学生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主要体现在轻“公德”重“私德”,他们对社会公德表现的极其冷淡,却非常在意自己的蝇头小利。公交车上,他们忽视了礼让,为了自己片刻的舒适对老弱病残熟视无睹;大街上,他们忽视了交通规章制度,为了敢那一丁点的时间随意闯红灯;公园里,他们忽视了对公共卫生的维护,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任地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