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虚假交易行为定义及相关主体概述
虚假交易一般被认为是不真实且不存在的交易行为,在电商领域中特指通过不正 当的 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以及商品评价等不当利益的行为。商家通过虚构交易流程,伪 造物流、资金流信息等手段,提升“商铺信用、商品销量、店铺动态评分”等虚假信誉值, 实现提升店铺或商品的排名的目的。俗称“炒作”、“炒信”、“刷单”等。 论文网
虚假交易行为涉及的相关主体以炒信平台组织者为中心,围绕着炒信商家、刷手和产业 链相关群体三个主体。炒信商家(交易行为中的卖家)可通过虚假交易获得虚假的商品销量 排名、信用积分等商业 利益;刷手(交易行为中的买家)协助炒信商家进行虚假交易,获 得一定比例的酬金;炒信平台组织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提供平台收取服务费;产业链相 关群体则通过为虚假交易提供相关服务而牟取非法利益,例如提供虚假物流信息、交易账号 等等。
2。2 虚假交易行为环节概述
从协议、下单、付款到发货、收货环节,虚假交易各主体在整个交易环节无缝配合(如 图 2-1 所示)。协议环节:买家与卖家约定进行虚假交易的商品、交易笔数、交易方式、单 笔酬金等。下单环节:买家通过前台搜索等渠道 找到约定商品并拍下。付款环节:买家预 先支付商品,或者 请卖家代付该笔订单。发货环节:卖家点击发货,填写提前购买的虚假 物流单号,或者真实发送的空包裹物流单号。确认环节:买家点击确认收货并给出好评,卖 家支付给买家相应的酬劳;如果是买家垫付的商品资金,则卖家会把货款和酬金一并支付给 买家。
图 2-1 虚假交易行为流程图
2。3 虚假交易行为发展历程概述
从最初的熟人刷单到专业化运作,刷单在互联网生态中已经形成了高度组织化的 产业 集群。 文献综述
2010 年刷单初起,淘宝商城发展日益壮大,集市店竞争加剧,刷单商家依靠自身关系 寻找熟人协助刷单,此时电商平台基于业务指标的要求未能对虚假交易进行有效治理。
2011 年互刷诞生,一群希望进行刷单的商家通过 QQ 群聚集在一起,互相刷单,形式包 含 AB 对刷以及更追求权重安全的 ABC 互刷。该时间段淘宝开始排查虚假交易。
2012 年刷单平台。为了满足大范围商家的刷单要求,刷单平台应运而生。商家在平台 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承接任务,任务完成后提交 ID 或订单号。由于过于公开后期受到淘宝 打击、关站。
2013 年以及 2014 年,刷单刷单手段多样化、复杂化。原有的刷单行为开始隐蔽化,平 台管理转向刷单工作室,通过 YY、QT 等语音室招募刷手、随时放单。后期为了牟利,大量 注册小号,导致黑号泛滥,被抓虚假交易。
2016 年自建商家刷单群。大店铺建立属于自己的刷单群,群内有商家、熟人、刷手, 大多经过商家检查,账号安全,商家运营自建刷单流程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