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媒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优势文献综述
新媒体经济是一种文化产业下衍生出来的具体的形态,而文化产业近年来一直是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产业,其发展有政府的资金扶持,并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二五规划对数字文化产业的规划具体表现在方向扶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上。2010年—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从11052亿元增长到25829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从2。75%上升到3。82%。
进一步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
“十二五”规划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求。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其中,‘推动’一词表明了‘十二五’期间是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过渡期,“十三五”该目标将会实现。”
政府“用钱投票”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报以法律法规和财政支持,并且制定了经济效益目标。文化产业得到政策保障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后盾,新媒体经济的发展是文化产业的主心骨之一,将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