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及现状
(一)基本概念文献综述
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在于“创意”,它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业务以生产经营文化商品和提供文化服务为主,是一个在自主创造和科技含量方面要求较高的门类,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等特征。与传统产业相比,文化创意产业可以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延伸出多样化的新产品和新市场,优化空间布局,强化产业辐射能力。
尽管目前世界各国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和范畴存在一定差异,还未形成统一看法,但内涵无外乎三点:创意、产品和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通常至少具有以下四个特征:①文化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②创新是文创产业的根本;③知识产权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④文化创意产业处于价值链的高端。 《创意经济报告2013(专刊)》中按照不同模型(如DCMS模型、符号文本模型等)对文化创业产业进行分类。
表2-1 象征性文本模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
产业 行业 产业 行业
核心文化产业 广告 外围文化产业 创意艺术
电影 边缘文化产业 消费性电子产品
因特网 时尚
出版 运动
电视和电台
视频电脑游戏
文化创意产业对GDP增长有着显著的贡献,而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贡献也各有不同。《中国创意城市指数评价体系研究》中指出,所有被调研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核心与相关产业)对GDP贡献度平均为5。2%,有¾的国家贡献度为4%~6。5%。经济增长速度快的国家,其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也大。文创产业对就业的贡献尤其显著,平均贡献为5。36%。近四分之三的国家贡献度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