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的优先股则是指优先股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把自己所拥有的优生股转换成为相应数额的普通股。如果不可以转换,那么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比较适用,也比不可转换优先股在交易方式上更灵活一些,但是已经被严格限制发行了。
2.3.4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回收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可以发行这种股票的公司,考虑到流通的股票价格可能低于股价,希望用较低股利的股票来替换原来发生的优先股时,为了回收已经发行的优先股,付出正常价格的若干倍,作为补偿金进而收回的股票。不可以以这种方式来操作的则是不可收回优先股。可回收优先股买的人可能会相对多一点。
2.4 优先股的适用对象与主力军
2.4.1 优先股的试用对象
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而非上市公众公司只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这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分成:第一是为普通股是上证50指数的成份股;第二是公开发行优先股作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的;第三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用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回购普通股的,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以后,可公开发行低于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5]。
2.4.2 投资优先股的主力军
优先股投资的主力军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的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养老金等这些长期资金,最希望配置的金融产品就是能够提供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金融产品。根据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规定,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这一品种上市后将成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有力工具。各类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都有可能发行优先股进行资产配置,并提供庞大的资金池,故不少优先股在等候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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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优先股的优点
3.1.1 企业可以再融资
发行优先股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融资成本,不分散公司的股权,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来避免恶意收购并增加偿债能力,为发行人提供更灵活的融资工具。发行优先股可以优化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企业财务结构,从而增加券商的并购业务数量与收入[6]。先股相对于IPO程序来说比较简单,发行费率也会相应地变少,所以大家都很期待优先股的发行量。优先股更有利于券商投行业务的创新,满足企业的融资,解决通道困境。发行的优先股每年预计达到融资规模的22%,因发行较便捷,所以新增投行业务收入为40-50 亿元,对业绩的提升幅度7-9%。优先股的发行估计在未来会超过1200亿,比原来增加35亿元,贡献收益率为3.5%,与其他投行业务有相似之处。
如果今后用优先股的方式再融资,能发出优先股的公司,该公司以及再融资的项目一定是有会高成长、高回报,包括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长线投资的资金,就乐于认购优先股,从而替股市引进了大量的场外的资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