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部分投资者的投机心理与 P2P 机构的虚假、夸大宣传
与房地产、股市、企业债券、期货、外汇等大众投资方式相比,P2P 理财产品有起步 成本低、收益时间较短等特点。介于当前一二线城市日益上涨的房价与飘忽不定的股市、 债市行情,相当一部分投机者转而投资 P2P 理财产品。某些公信度较低、资质较差的 P2P
投融资平台就故意打出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夸大广告,迎合投资者的投机心理,然后利 用新投资客户的本金来填补老客户的高利息这个窟窿,长此以往形成“庞氏骗局”。在经 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实体经济的利润率尚不足 10%,而诸如 e 租宝、中晋、泛亚等已曝光 的 P2P 投资平台宣称自己的理财产品能达到 15%甚至更高的年化收益率,显然有悖金融市 场的正常行情。
3。4 P2P 网贷平台挪用中间账户资金构建资金池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P2P 网贷平台之所以会陷进“庞氏骗局”的金融诈骗案件,其中一大原因就在于机构 本身沉淀的账户资金缺乏监管。由于平台资金与借贷资金并非有限隔离,故资金的支配权 仍在 P2P 机构自己手里。本应由借贷者与理财投资者直接维系与交易的资金链被 P2P 机构 所挪用以构建自己的资金池。资金池的沉淀使 P2P 机构运作资金的便利性增强,从而增加 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投资人对资金用途、资金转移等状况无从知晓,平台本身也可能 触及非法集资、非法挪用资金的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