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贸易相关概念及特点
(一) 服务贸易的相关概念
1、 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学术界至今仍未对服务贸易下准确的定义,就像很难对服务业下准确定义一般。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服务贸易的载体是无形的,与商品贸易有所区别。Say认为,服务贸易就像劳动和资本产品的孩子。认为服务贸易是一种特殊使用的劳动产品。希尔认为,服务贸易的生产过程不会增加他们的货物或自身的价值,并会导致其他经济单位的货物或个人的价值增加;服务的生产过程、交换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同时发生并且分不开的。
1986年,在关贸总协定中签约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TAS),GTAS为服务贸易对服务贸易的解释为:①一缔约国于国内服务另一缔约国(即“跨境交付”,如通过电信或电脑网络等方式提供的电影音、金融服务等);②向缔约国一方境内其他缔约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出国旅游、出国留学、医疗服务等);③向缔约国一方境内其他缔约国的商业活动提供服务(即进行投资商业等活动,如通过向外国进行投资从而创建合资企业,或者通过投资来进行商业上的各种合作以及通过投资来创立外资的独资企业);④甚至可以把概念精细到某缔约国的人民在其他缔约国中进行服务活动(即自然流动的人员,如某国的医生、律师、教师或者其他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到另一国家提供服务)。
2、服务贸易的分类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过于多样并且复杂,因此长时间以来,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的学者或者组织机构都还没有能够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分类来进行划分。大多数经济学家为了方便研究的需要,按照不同角度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了常规性的区别分类。例如以逻辑作为分类的话,可以把是否在服务贸易中有国际间的资本流动转移作为标准,分为以国际核心为标准的服务贸易或者是以国际追加为标准的服务贸易。或按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
在国际经济组织中,WTO与世贸组织在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上基本相同,它们将服务贸易分为十二方面,主要包括了商业、建筑、文化娱乐及体育娱乐、销售营销类服务、环境类服务、教育通识、金融类服务、医疗健康及社会类服务、旅游及相关、通讯、交通运输、其他等。本文为了方便研究不同行业的服务贸易对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着重研究了以下分类的服务贸易的影响力,如金融、交通、通讯、旅游、计算机服务等业务服务。文献综述
(1)运输服务:空运或者航运是一种传统的服务贸易项目,航运与空运是密不可分的,它包括了港口货物的装卸和搬运服务。
(2)旅行类服务:旅行类服务贸易通常指的是一国为本国或国外的旅行者提供的各类旅行服务,国际旅行服务贸易则特指一国为非本国旅行者所提供的旅行相关服务。其范围涉及到客运、餐饮、旅行社和旅游设施及景点等。旅游服务贸易具有其特殊性,它与保险,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因此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也很大。
(3)通讯服务:通讯服务主要指的是基础的电信服务,例如电话、电报、电邮等。能够使远隔千里的人们方便的交流沟通,并且有利于信息的传递,使企业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信息。从电报、电话到传真到视频通话,各种新型通信工具的生产都会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推动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
(4)银行及金融产业服务:在服务贸易中银行和金融产业的服务是重要的产业支柱,其包括的范围也十分广阔,银行业就包括了储蓄贷款以及咨询业务等,在金融产业方面,还包括了资金管理、投机管理、审计等。此外还有银行业的保险服务,银行之间的交易服务,货币市场之间的交易,外汇贸易等国际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