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外,物流体系也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完善高效率的物流体系是我国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我国的物流水平不高,缺乏科学的物流理念和专门的物流人才。物流产业涉及领域和部门较广,需要政府多部门协作管理,在现实中难以统一,物流产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电商观念落后
我国一些外贸企业采用了比较先进的外贸经营理论,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成绩斐然。但是从大的范围上来看,这部分外贸企业在我国只占了很小的比重,占比较多的中小型企业在电子商务观念的应用上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这部分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中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并没有深刻理解电子商务模式的卓越性,没有意识到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未来对外贸易的主流趋势,有些外贸企业甚至还没有建立自己的电商网站和系统,有些建立了电商网站但是仅仅局限于产品的宣传和推介,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电子商务化,也就无法实现和国际网络电商平台对接的目的。这些网站仅仅只能起到广告的初级作用,无法从深层次上改变企业在对外贸易上的现状。部分已经建立起电商平台和系统的企业,局限于初级的财务管理、文档处理等初级应用,缺乏对高级应用的掌控能力,并没有借此形成企业竞争力。论文网
(三)技术人才缺乏
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加大了对于电商硬件投资的力度,比如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增网速降网费,并且加快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构建。但是只关注硬件设施是远远不够的,我国的外贸企业中很缺乏精通网络信息技术、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同时又有外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随着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对于人才的需求量也呈现爆发式增加,目前我国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缺口很大。
中小外贸企业发展潜力相对较弱同时缺乏长远规划,无法对员工形成向心凝聚力,导致人员流动性大,再加上此类人才的培养成本高,导致了企业过于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了专业人才的培养。高校内目前缺乏将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课程结合到一起的综合性课程体系,难以培养出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四)法律漏洞和网络隐患
我国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尚不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还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条文来妥善解决在电子商务中产生的贸易纠纷。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错综复杂,又涉及到国际贸易,以当前现有的法律肯定无法适用于电子商务外贸当中。首先是法律规则的问题,它在电子商务之中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电子支付,数字签名都具有虚拟性质,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其作为法律证据的具体效力。其次是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电子商务涉及部门繁多,银行、海关、保险、运输、税务等许多部门都参与到交易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责任界定和归属,税收的收取都还无法明确界定其中关系。最后是贸易双方国家法律的冲突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对于贸易行为是否合法都具有不同的解释,参与贸易的双方企业所属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有可能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电商交易过程中双方的公司资料、交易纪律、产品规格和服务内容、订单和支付信息都保存在网络当中。当下国内网络尚存在不少的安全漏洞,导致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存在一定的隐患,比如竞争对手雇佣黑客进行恶意攻击破坏交易,窃取公司内部机密或者交易细节,还存在一些网络欺诈的行为。电子商务尤为重要的环节就是电子支付,如果支付过程中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会使交易双方蒙受巨大损失并陷入国际纠纷。电子商务的安全缺陷,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制约我国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