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信息政策 11
3。2 信息立法 12
3。3 信息管理 14
4 政府在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中的原则 15
4。1 促进信息经济的创新发展 16
4。2 维护信息经济的公平与正义 17
4。3 构建共治共享的信息网络秩序 18
结论 20
致谢 21
参考文献 22
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中的政府作用分析
0 引言
经历了从最初的数据处理系统到管理信息系统再到集决策支持系统乃至办公自动化系统于一身的综合性的信息系统,给人们组织信息、传递信息、利用信息带来了便利。这种综合性的信息是由数个独立的信息系统互联形成的信息网络,不仅对人类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行为以及社会经济活动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已经强有力的渗透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直接或间接地引起人们生活质量、文化教育活动、价值观念的变化。通常来说,信息系统的开发项目都很庞大,很昂贵,涉及到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我们要充分重视信息系统,注重信息系统的研发和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往往与信息秩序的稳定相关联,如果信息技术应用不规范不合理就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例如产生信息鸿沟、出现信息垄断、信息侵权等,这些危害都会极大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信息系统开发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大政府干预力度,政府也应重视社会中存在的信息公平问题以及广泛存在的信息鸿沟现象,从国家政府层次宏观视角上提出相应对策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合理利用信息系统,享受到信息技术进步带给我们带来的便利。
1 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的基本概述
1。1 信息系统的概念
信息系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与其他名词具有多样性相同,信息系统的定义也具有多样性,其定义在当今社会还尚未达成共识。《大英百科全书》是这样定义信息系统的:“有目的、和谐地处理信息的主要工具是信息系统,它对所有形态(原始数据、已分析的数据、知识和专家经验)和所有形式(文字、视频和声音)的信息进行采集、组织、存储、处理和显示。原则上,任何保存记录的系统通讯录或火车时刻表都可以是信息系统。[1]”我国学者吴民伟认为信息系统是“一个能为其所在组织提供信息,以支持该组织经营、管理、制定决策的集成的人机系统。信息系统要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人工处理、分析、计划、控制和决策模型,以及数据库和通信技术。[2]”从上述引用对信息系统不同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角度不同,定义信息系统的含义也并不同。从广义上来讲信息系统包括的范围很广,任何处理信息的系统都可以定义为信息系统,而狭义上的信息系统就只包括了基于计算机基础的用于采集、储存、组织、传递、应用的系统,它是由计算机硬件、网络通信设施以及信息用户共同组成的人机一体化的综合性系统, 它的价值体现在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通讯技术提高对现代企业甚至是政府的信息资源管理的能力,在充分了解企业和政府的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背景下,建立数据库,将零散的信息加工组织成可以及时利用的信息资源提供给决策者使用以进行正确的决策,从而提高该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支持单位的高层决策、中策控制、基层操作等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