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新增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离职后福利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都是新准则中的新内容,旧准则并未提出这些概念。
其中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明确了离职后福利的计量和确认。设定提存计划指企业缴纳固定金额给独立基金,不负进一步支付义务,且并不承担同基金资产有关风险;而设定受益计划指在企业与职工形成协议基础上,当职工退休时一次付清或分期支付养老金时[11],企业向独立基金缴纳以保证未来养老金给付义务顺利进行为限的金额,同时负担进一步支付业务并承担与基金资产有关风险。通过表1我们可以发现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不同之处。
表1 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比较[12]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
缴费对象 企业单方或员工共同 企业单方
缴费水平 固定水平 不定
收益水平 不定 固定
风险承担 职工 企业
精算假设 无 需要
折现与否 无 需要
年金费用 固定 不定
同时新准则增加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而其他长期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与离职后福利密切相关,对于适用设定提存计划规定的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按照设定提存计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对于不符合其规定的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则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原则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简化了各种形式的职工薪酬会计处理[13]。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2。2。3 规范非货币性福利计量模式
对于非货币性福利,旧准则中就有提及,但是对于其计量模式以及核算口径并未做统一规定,新准则规定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只有当企业无法获得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时才采用成本模式核算[14],在旧准则基础上提高了实务的可操作性。
2。2。4 修改短期薪酬等相关薪酬
新准则在新增相关薪酬的同时,对旧准则中不完善的部分做了进一步修改。
对于短期薪酬,新准则将旧准则中原先出现在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会计处理调整到准则正文部分[15]。这体现了国家对短期薪酬核算的重视。其中利润分享计划有短期和长期的划分,而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2。5 针对新增和修改条款作相应调整并公开披露
(1)旧准则披露内容体现在准则的第三章,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其他职工薪酬等薪酬[16],而新准则披露的内容则更为详细和具体,体现在准则的第六章,包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利润分享计划等薪酬。
(2)旧准则对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程度比较简单,而新准则提高了针对不同类型职工薪酬的披露程度,确定了披露的具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