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防控研究梁笑雨,魏鹏(2013)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家也未出台针对此行业相关的政策来规范以及实施管理工作。而P2P网贷平台本身存在的缺陷也会给次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随着P2P网贷行业的迅速发展,很难避免混杂的局面,行业风险也随着凸显。应从(1)、网贷行业身份缺失,(2)、出入资金无保障,(3)、信贷风险评价机制不健全,(4)、个人信息保护存在隐患这四方面来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48100
罗扬(2014)在研究中指出我国P2P网贷平台从2006年开始迅速发张,平台数量呈爆发时增加,与此同时,P2P网贷平台所存在的风险也随着其发展的迅速逐渐显现出来。若想要持续发展网络金融,必然要加强风险防控,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我国P2P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P2P网贷平台风险管理体系。
官大飚(2012)在其发表的《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存在的风险及其监管对策》一文中表示,我国P2P网贷平台在借贷运营的过程中存在着类似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信用风险、非法挪用第三方账户的资金风险、一直存在的因各种诈骗资金而导致的声誉风险,以及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没有制定行业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等引发的风险。对以上所诉风险提出需要建立有关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建立P2P网贷平台信用评价体系等。
马亮在《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中认为,随着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工具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在近两年呈现爆炸式增长,各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但由于P2P网贷平台本身具有的某些特性,在政策规范和监管方面存在着缺陷,这也是P2P网贷平台风险出现的一大原因。针对此平台所涉及到的参与者的不同,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管体系;发展和建立网贷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借款人自身网贷额度的预测;网贷平台自身需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等解决方案。
孔非凡,江铃(2013)在《我国P2P小额信贷模式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建议》一文中指出,我国P2P小额信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难以解决的问题论文网,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补充。但我国的P2P网贷行业却是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困扰。从国外P2P小额信贷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的P2P小额信贷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明确指出我国P2P网贷行业中存在的风险。并从明确和建立监管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成立相关协会,完善我国P2P网贷模式等方面阐述了对此行业风险控制的具体举措。
滕而越(2014)表示,P2P这种新型网络借贷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人们眼前。从2007年开始砸国内迅速发展,改善了中小企业及个人在融资方面的难题,但在发展的同时,一直伴随着风险。在《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及发展前景》一文中通过对我国P2P网贷模式不同的分析,从国家社会、借款人、贷款人、经营者等四个角度所带来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P2P网贷发展的前景做了相应的阐释。
(二)、关于外部防控研究
沈霞认为目前P2P网贷尚未有很精确和权威的定义,而传统对P2P网贷的认识也不是很全面,所以应该从广义上来看到目前的P2P网贷。目前国内外主要有单纯中介型、符合中介型以及非盈利公益型三种P2P网贷模式,在这些模式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包括借贷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关系,从这些方面进行剖析。在分别从P2P网贷业务所涉及的各方主体,即借款人、贷款人、中介服务方、担保方与保险方的角度,分析其可能在P2P网贷中硬气的风险,并对目前P2P网贷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结合上述提出了完善P2P网贷法律监管的意见:完善与P2P网贷有关的刑事、民事法律法规,建立起一套包括准入、日常运营与退出机制的P2P网贷法律法规体系;将P2P网贷平台及其他业务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完善P2P网贷平台的资监管以及完善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